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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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重5g;10g |
80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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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西邦琪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广东宏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宏兴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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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2126 |
国药准字Z440229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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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益气敛阴,安神镇静。用于病后体虚,神经衰弱。 |
滋补肝肾,宁心安神。用于治疗肝肾亏损,头晕耳鸣,失眠多梦,怔忡健忘,腰酸,神经衰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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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0克(50丸),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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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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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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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外感发热患者忌服;痰火实热者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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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五味子、生晒参。 |
熟地黄、山药、金樱子、酸枣仁(炒)、首乌藤、女贞子、菟丝子(制)、牛大力、茯苓、珍珠母、白芍(炒)、丹参、制何首乌、黄精(制)、五味子、五指毛桃。辅料为炼蜜,包衣辅料为药用炭、滑石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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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米黄色或深黄色的颗粒;味甜、微酸 |
本品为黑色的浓缩水蜜丸,除去包衣后显浅棕色;味微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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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 2.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 3.服用该药品同时不宜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4.该药品宜饭前服用。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孕妇、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7.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宜餐后服。2、服本品一周后症状未见改善,或症状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3、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4、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5、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6、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