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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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ml:1000单位(36.4mg) |
0.1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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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新黄河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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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20190042 |
国药准字H310203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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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需用胰岛素治疗的糖尿病 |
(1) 癫痫:部分性发作:复杂部分性发作、简单部分性发作和继发性全身发作。全身性发作:强直、阵挛、强直阵挛发作。 (2)三叉神经痛和舌咽神经痛发作,亦用作三叉神经痛缓解后的长期预防性用药。也可用于脊髓痨和多发性硬化、糖尿病性周围性神经痛、患肢痛和外伤后神经痛以及疱疹后神经痛。 (3)预防或治疗躁狂-抑郁症;对锂、抗精神病药、抗抑郁药无效的或不能耐受的躁狂-抑郁症,可单用或与锂盐和其他抗抑郁药合用。 (4)中枢性部分性尿崩症,可单用或氯磺丙脲或氯贝丁酯等合用 (5)酒精癖的戒断综合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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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是胰岛素类似物。具有长效作用,应该每天一次在同一时间皮下注射给药。 必须对预期的血糖水平、本品的剂量及给药时间进行个体化的确定及调整。 当患者体重或生活方式变化、胰岛素给药时间改变或出现容易发生低血糖或高血糖的情况时(参见[注意事项]),可能需要调节剂量。应谨慎进行任何胰岛素剂量的改变并遵医嘱。 甘精胰岛素的用药剂量应因人而异。2型糖尿病患者也可联合使用口服降糖药物治疗。 从其他胰岛素治疗改为甘精胰岛素治疗 从其他中效或长效胰岛素的治疗方案改为甘精胰岛素的治疗方案时,可能需改变基础胰岛素的剂量并调整其他同时使用的治疗糖尿病的药物(如常规胰岛素或速效胰岛素类似物的注射剂量和时间或口服降糖药物的剂量)。 为了减少夜间和清晨发生低血糖的危险性,将原来采用每天注射两次中性低精蛋白锌人胰岛素(NPH)的患者,改为每日注射一次甘精胰岛素的治疗方案时,在变更治疗的第一周,其每天基础胰岛素的用量应减少20%~30%(与NPH胰岛素的每日总量相比)。在第一周减少基础胰岛素用量期间,有些患者可能需在进食时代偿性地加用胰岛素,此后的治疗方案应因人而异。 因有抗人胰岛素抗体而用大剂量胰岛素的患者,和其他胰岛素类似物一样,改用甘精胰岛素后可能对胰岛素反应会增加。 换用及开始用甘精胰岛素的最初几周,应密切监测代谢改变。 随着代谢控制的改善以及胰岛素敏感性的增加,可能需进一步调整剂量方案。如果患者的体重或生活方式有改变,或出现容易发生低血糖或高血糖的情况,也需调整剂量及时间(参见[注意事项])。 用法: 甘精胰岛素应皮下注射给药。 切勿静脉注射甘精胰岛素。甘精胰岛素的长效作用与其在皮下组织内注射有关。如将平常皮下注射的药物剂量注入静脉内,可发生严重低血糖。 腹部、三角肌或大腿皮下注射后,血清胰岛素或葡萄糖水平未见临床差异。在某一注射区内,每次注射的部位必须轮换。 甘精胰岛素注射液不能同任何别的胰岛素或稀释液混合。混合或稀释会改变其时间/作用特性,混合后会造成沉淀。 使用湿润酒精的医用棉签给橡皮膜消毒,待消毒表面干燥后根据操作指南安装针头。 其他使用细节请参阅注射装置的使用和操作指南。 由于经验有限,尚未证实儿童用药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由于经验有限,以下患者群使用甘精胰岛素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待评估: 肝功能损害或肾功能中、重度损害的患者(参见[注意事项])。 |
口服。成人常用量 1. 抗惊厥,开始一次0.1g,一日2-3次;第二日后每日增加0.1g,直到出现疗效为止;维持量根据调整至最低有效量,分次服用;注意个体化,最高量每日不超过1.2g。 2. 镇痛,开始一次0.1g,一日2次;第二日后每隔一日增加0.1-0.2g,直到疼痛缓解,维持量每日0.4-0.8g,分次服用;最高量每日不超过1.2g。 3. 尿崩症,单用时一日0.3-0.6g,如与其他抗利尿药合用,每日0.2-0.4g,分3次服用。 4. 抗燥狂或抗精神病,开始每日0.2-0.4g,每周逐渐增加至最大量1.6g,分3-4次服用。每日限量,12-15 岁,不超过1g;15岁以上不超过1.2g;有少数用至1.6g。通常成人限量为1.2g,12-15岁每日不超过1g,少数人需用至1.6g。作止痛用每日不超过1.2g。 小儿常用量 抗惊厥,6岁以前开始每日按体重5mg/kg,每5-7日增加一次用量,达每日10 mg/kg,必要时增至20 mg/kg,维持量调整到维持血药浓度8-12 μg/kg,一般为按体重10-20 mg/kg,约0.25-0.3g,不超过0.4g;6-12岁儿童第一日0.05-0.1g,服2次,隔周增加0.1g至出现疗效;维持量调整到最小有效量,一般为每日0.4-0.8g,不超过1g,分3~4次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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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低血糖反应 一般而言,低血糖是胰岛素治疗最常见的不良反应。如果注射胰岛素的剂量高于患者对胰岛素的需求量,就可能发生低血糖反应。 来自临床研究的下列相关不良反应,按系统及器官分类,并以发生率递减的形式排列(较常见:≥1/10;常见:≥1/100,<1/10;不常见:≥1/1,000,<1/100;罕见:≥1/10,000,<1/1,000;极罕见:<1/10,000)。 在发生频率组中,按严重程度递减的形式排列。 代谢及营养异常 严重的低血糖,特别是复发的,可能导致神经系统的损害。持续或严重的低血糖发作有可能危及生命。 许多患者肾上腺素能反向调节的体征早于低血糖神经症状和体征的出现。一般而言,血糖下降幅度越大和速度越快,肾上腺素能反向调节的征兆和症状就越明显。 免疫系统异常 对胰岛素的速发型变态反应是罕见的。对胰岛素(包括甘精胰岛素)或辅料的速发型变态反应包括全身性的皮肤反应、血管性水肿、支气管痉挛、低血压和休克,有可能危及生命。 胰岛素治疗可能诱发胰岛素抗体的产生。在临床研究中,对人胰岛素及甘精胰岛素有交叉反应的抗体出现频率与出现在NPH胰岛素和甘精胰岛素治疗组相同。在极少数病例中,由于上述胰岛素抗体的存在,应调整胰岛素的剂量以纠正高或低血糖的趋势。 眼部异常 血糖控制明显改变时,由于晶体肿胀及折射系数的暂时性改变,可能发生一过性视力障碍。 长期改善血糖控制,降低了糖尿病性视网膜病变进展的危险。然而因强化胰岛素治疗而使血糖控制迅速改善,糖尿病视网膜病变有可能暂时性恶化。增殖性视网膜病变的患者,特别是尚未用激光凝固治疗者,严重的低血糖发作时可能发生一过性黑矇。 皮肤及皮下组织异常 与其他胰岛素治疗一样,在注射部位可能发生脂肪营养不良,而延缓局部胰岛素的吸收。在某一注射区内经常轮换注射部位可能有助于减少或预防发生上述改变。 全身及注射部位异常 注射部位反应包括发红、疼痛、瘙痒、荨麻疹、肿胀或炎症。多数胰岛素注射部位的轻微反应,通常在数天或数周内恢复。 胰岛素可能导致钠潴留和水肿,尤其是既往代谢控制不佳而通过胰岛素强化治疗改善时,但此反应罕见。 |
1. 较常见的不良反应是中枢神经系统的反应,表现为视力模糊、复视、眼球震颤。 2.因刺激抗利尿激素分泌引起水的潴留和低钠血症(或水中毒),发生率约 10-15%。 3.较少见的不良反应有变态反应,Stevens-Johnson 综合症或中毒性表皮坏死溶解症、皮疹、荨麻疹、瘙痒;儿童行为障碍,严重腹泻,红斑狼疮样综合症(荨麻疹、瘙痒、皮疹、发热、咽喉痛、骨或关节痛、乏力)。 4. 罕见的不良反应有腺体病,心律失常或房室传导阻滞(老年人尤其注意),骨髓抑制,中枢神经系统中毒(语言困难、精神不安、耳鸣、颤 、幻视),过敏性肝炎 ,低钙血症,直接影响骨代谢导致骨质疏松,肾脏中毒,周围神经炎,急性尿紫质病,栓塞性脉管炎,过敏性肺炎,急性间歇性卟啉病,可致甲状腺功能减退。因注意有一例合并无菌性脑膜炎的肌阵孪性癫癎患者,接受本品治疗后引起脑膜炎复发。偶见粒细胞减少,可逆性血小板减少,再障,中毒性肝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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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甘精胰岛素或其注射液中任何一种辅料过敏者(参见辅料)。 |
已知对卡马西平和相关结构药物(如:三环类抗抑郁药)或制剂的其它成份过敏者、房室传导阻滞者、血清铁严重异常、骨髓抑制、严重肝功能不全等病史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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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活性成份:甘精胰岛素 化学名称:21A-Gly-30Ba-L-Arg-30Bb-L-Arg-人胰岛素 化学结构式: 分子式:C267H404N72O78S6 分子量:6063 辅料:氯化锌,间甲酚,甘油,氢氧化钠,盐酸,注射用水。 |
本品主要成份为卡马西平。 化学名称: 5H-二苯并[b,f]氮杂卓-5-甲酰胺 分子式:C15H12N2O 分子量:236.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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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无色或几乎无色的澄清溶液。 |
本品为白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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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有患者报告,偶尔将甘精胰岛素与其它胰岛素,尤其是短效胰岛素混淆了。为了避免甘精胰岛素与其它胰岛素可能发生的上述使用错误,患者应注意在每次注射前都仔细核对该胰岛素的标签。 为了保证剂量准确性,甘精胰岛素注射液笔芯只可装入剂量增幅为1个单位的胰岛素注射笔中,不可装入其它重复使用的注射笔进行注射。 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的治疗,不能选用甘精胰岛素,推荐静脉使用常规胰岛素。 由于经验有限,儿童、肝功能损害或肾功能中、重度损害的患者使用甘精胰岛素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待评估(参见[用法用量])。 肾功能损害患者由于胰岛素的代谢减慢,对胰岛素的需要量可能减少。老年人及进行性肾功能衰退患者,对胰岛素的需要量可能逐渐减少。 严重肝损害患者由于葡萄糖异生能力降低及胰岛素代谢降低,对胰岛素的需要量可能减少。 对血糖控制不好,或有高血糖症或低血糖发作倾向的患者,在考虑调整剂量之前,应全面考虑患者是否按预期的方案治疗、注射部位、正确的注射技术以及所有其他的相关因素。 低血糖反应 低血糖的发生时间取决于所用胰岛素的作用特性,因此可能随着治疗方案的改变而改变。由于甘精胰岛素提供了更持久的基础胰岛素,可以预测,夜间低血糖较少见,而清晨低血糖较之常见。 发生低血糖症对于下列患者在临床上可能发生危险性:冠状动脉或供应脑部的血管狭窄(低血糖症可能造成心脏或脑部并发症),以及增生性视网膜病变患者,尤其是未用光凝固治疗的患者(低血糖可能引发暂时性黑朦症的危险)。应特别注意上述患者的反应,并加强血糖监测。 患者应被告知在什么情况下低血糖的警告症状会不明显。低血糖的警告症状可能改变、不明显或不出现的患者如下: ● 血糖控制明显改善的患者 ● 低血糖缓慢发生的患者 ● 老年患者 ● 从动物胰岛素转用人胰岛素 ● 自主神经病变的患者 ● 糖尿病病程长的患者 ● 精神病患者 ● 同时用某些其他药物治疗的患者参见[药物相互作用]。 上述患者可能在不知不觉中发生严重的低血糖甚至丧失意识。 皮下注射甘精胰岛素的长效作用可能延缓低血糖的恢复。 如果发现糖化血红蛋白水平正常或降低,应该考虑到低血糖反复发生以及未察觉低血糖发作(特别是夜间发作)的可能性。 患者坚持用药剂量和饮食疗法、正确使用胰岛素以及了解低血糖的先兆症状是减少低血糖危险性所必须的。如下的因素使低血糖更易于发生,必须特别密切监测并在必要时调整胰岛素注射剂量: ● 改变注射区 ● 胰岛素的敏感性改善(例如去除应激因素) ● 异常的、增加或延长体力活动 ● 并发症(如呕吐、腹泻) ● 进食不当 ● 错过进餐 ● 饮酒 ● 某些失代偿性的内分泌疾病(如甲状腺功能减退症、垂体前叶或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 ● 同时使用某些其他药品参见[药物相互作用] 伴发其他疾病 当伴发其他疾病时需加强代谢监测。许多情况下,尿液中检出酮体往往表明需要调整胰岛素剂量。此时常常需要增加胰岛素剂量。1型糖尿病患者,即使只能少量进食或无法进食、或在呕吐时等,也必须坚持规律地摄取少量碳水化合物,切勿完全停用胰岛素。 甘精胰岛素注射液与吡格列酮的联合用药 吡格列酮与胰岛素联合使用时有心衰的病例报告,特别是对于有心衰风险因素的患者。如果考虑吡格列酮与甘精胰岛素注射液联合治疗,则应牢记此点。 若使用吡格列酮与甘精胰岛素注射液的联合用药,应观察患者心衰的症状和体征,如体重增加和水肿。若发生任何心脏症状的恶化,则应停用吡格列酮。 对驾车和操作机械能力的影响 由于低血糖或高血糖或由此而造成的视力障碍可导致注意力和反应能力可能降低。在驾车或操作机械等特别需要有高度的注意力和反应能力时,可能出现危险。 应该告知患者在驾车时要特别注意避免发生低血糖。尤其是对低血糖警告症状觉察力降低或不能觉察以及低血糖发作频繁的患者,更要加倍小心。有上述问题的患者,应该慎重考虑驾车或操作机械是否可取。 运动员慎用。 |
1.与三环类抗抑郁药有交叉过敏反应。 2.用药期间注意检查:全血细胞检查(包括血小板、网织红细胞及血清铁,应经常复查达2-3年),尿常规,肝功能,眼科检查;卡马西平血药浓度测定。 3.一般疼痛不要用本品。 4.糖尿病人可能引起尿糖增加,应注意。 5.癫癎患者不能突然撤药。 6.已用其他抗癫癎药的病人,本品用量应逐渐递增,治疗4周后可能需要增加剂量,避免自身诱导所致血药浓度下降。 7.下列情况应停药:肝中毒或骨髓抑制症状出现,心血管系统不良反应或皮疹出现。 8.用于特异性疼痛综合征止痛时,如果疼痛完全缓解,应每月减量至停药。 9.饭后服用可减少胃肠反应,漏服时应尽快补服,不可一次服双倍量,可一日内分次补足。 10.下列情况应慎用:乙醇中毒,心脏损害,冠心病,糖尿病,青光眼,对其他药物有血液反应史者(易诱发骨髓抑制),肝病,抗利尿激素分泌异常或其他内分泌紊乱,尿潴留,肾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