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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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3ml:300单位(笔芯) |
2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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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珠海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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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20160009 |
H201810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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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需用胰岛素治疗的糖尿病 |
1.用于择期髋关节或膝关节置换手术成年患者,以预防静脉血栓形成(VTE)。 2.用于治疗成人深静脉血栓形成(DVT),降低急性DVT后DVT复发和肺栓塞(PE)的风险。 3.用于具有一种或多种危险因素(例如:充血性心力衰竭、高血压、年龄≥75岁、糖尿病、卒中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病史)的非瓣膜性房颤成年患者,以降低卒中和全身性栓塞的风险。 在使用华发林治疗控制良好的条件下,与华法林相比,利伐沙班在降低卒中及全身性栓塞风险方面的相对有效性的数据有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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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是胰岛素类似物。具有长效作用,应该每天一次在同一时间皮下注射给药。 必须对预期的血糖水平、本品的剂量及给药时间进行个体化的确定及调整。 当患者体重或生活方式变化、胰岛素给药时间改变或出现容易发生低血糖或高血糖的情况时(参见[注意事项]),可能需要调节剂量。应谨慎进行任何胰岛素剂量的改变并遵医嘱。 甘精胰岛素的用药剂量应因人而异。2型糖尿病患者也可联合使用口服降糖药物治疗。 从其他胰岛素治疗改为甘精胰岛素治疗 从其他中效或长效胰岛素的治疗方案改为甘精胰岛素的治疗方案时,可能需改变基础胰岛素的剂量并调整其他同时使用的治疗糖尿病的药物(如常规胰岛素或速效胰岛素类似物的注射剂量和时间或口服降糖药物的剂量)。 为了减少夜间和清晨发生低血糖的危险性,将原来采用每天注射两次中性低精蛋白锌人胰岛素(NPH)的患者,改为每日注射一次甘精胰岛素的治疗方案时,在变更治疗的第一周,其每天基础胰岛素的用量应减少20%~30%(与NPH胰岛素的每日总量相比)。在第一周减少基础胰岛素用量期间,有些患者可能需在进食时代偿性地加用胰岛素,此后的治疗方案应因人而异。 因有抗人胰岛素抗体而用大剂量胰岛素的患者,和其他胰岛素类似物一样,改用甘精胰岛素后可能对胰岛素反应会增加。 换用及开始用甘精胰岛素的最初几周,应密切监测代谢改变。 随着代谢控制的改善以及胰岛素敏感性的增加,可能需进一步调整剂量方案。如果患者的体重或生活方式有改变,或出现容易发生低血糖或高血糖的情况,也需调整剂量及时间(参见[注意事项])。 用法: 甘精胰岛素应皮下注射给药。 切勿静脉注射甘精胰岛素。甘精胰岛素的长效作用与其在皮下组织内注射有关。如将平常皮下注射的药物剂量注入静脉内,可发生严重低血糖。 腹部、三角肌或大腿皮下注射后,血清胰岛素或葡萄糖水平未见临床差异。在某一注射区内,每次注射的部位必须轮换。 甘精胰岛素注射液不能同任何别的胰岛素或稀释液混合。混合或稀释会改变其时间/作用特性,混合后会造成沉淀。 使用湿润酒精的医用棉签给橡皮膜消毒,待消毒表面干燥后根据操作指南安装针头。 其他使用细节请参阅注射装置的使用和操作指南。 由于经验有限,尚未证实儿童用药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由于经验有限,以下患者群使用甘精胰岛素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待评估: 肝功能损害或肾功能中、重度损害的患者(参见[注意事项])。 |
利伐沙班给药方式: 口服。 利伐沙班10mg可与食物同服,也可以单独服用。 利伐沙班15mg或20mg片剂应与食物同服。 预防择期髋关节或膝关节置换手术成年患者的静脉血栓形成 推荐剂量为口服利伐沙班10 mg,每日1次。如伤口已止血,首次用药时间应在手术后6~10小时之间。 对于接受髋关节大手术的患者,推荐治疗疗程为35天。 对于接受膝关节大手术的患者,推荐治疗疗程为12天。 如果发生漏服,患者应立即服用利伐沙班,并于次日继续每日服药一次。 治疗DVT,降低急性DVT后DVT复发和PE的风险 急性DVT的初始治疗推荐剂量是前三周15mg每日两次,之后维持治疗及降低DVT复发PE风险的剂量是20mg每日一次,如表1所示。 表1利伐沙班片用于DVT的给药方案 在谨慎评估治疗获益与出血风险之后,应根据个体情况确定治疗持续时间。应基于一过性危险因素(如:近期接受手术、创伤、制动)进行短期治疗(3个月),并应基于永久性危险因素或者特发性DVT进行长期治疗。对于该适应症,使用利伐沙班超过12个月的经验尚不充足。 如果在15mg每日两次治疗期间(第1-21天)发生漏服,患者应立即服用利伐沙班,以确保每日服用30mg利伐沙班。这种情况下可能需一次服用两片15mg片剂。之后,应依照用药建议继续接受常规的15mg每日两次给药。 如果在20mg每日一次治疗期间(第22天和以后)发生漏服,患者应立即服用利伐沙班,之后应依照推荐剂量继续接受每日一次给药。不应为了弥补漏服的剂量而在一日之内将剂量加倍。 用于非瓣膜性房颤成年患者,降低卒中和全身性栓塞的风险 推荐剂量是20mg每日一次,该剂量同时也是最大推荐剂量,对于低体重和高龄(>75岁)的患者,医师可根据患者的情况,酌情使用15mg每日一次。 在利伐沙班预防卒中和全身栓塞的获益大于出血风险的情况下,应接受长期治疗(参见[注意事项])。 如果发生漏服,患者应立即服用利伐沙班,并于次日继续接受每日一次给药。不应为了弥补漏服的剂量而在一日之内将剂量加倍。 因手术及其他干预治疗而停药 如果为了降低手术或其他干预过程的出血风险而必须停止抗凝治疗,则必须在干预之前的至少24小时停止使用利伐沙班,以降低出血风险。在决定是否将某个干预过程延迟至利伐沙班最后一次给药24小时后时,必须权衡出血风险的升高与干预治疗的紧迫性。考虑到利伐沙班起效快,在手术或其他干预过程之后,一旦确定已充分止血,应该立即重新使用利伐沙班。如果在手术干预期间或之后无法服用口服药物,考虑给予非口服抗凝剂。 给药选择 对于不能整片吞服的患者,可在服药前将10mg、15mg或20mg利伐沙班片压碎,与苹果酱混合后立即口服。在给予压碎的利伐沙班15mg或20mg片剂后,应当立即进食。 通过鼻胃管(NG)或胃饲管给药:当确定胃管在胃内的位置后,也可将10mg、15mg或20mg利伐沙班片压碎,与50mL水混合成混悬液,通过鼻胃管或胃饲管给药。由于利伐沙班的吸收依赖于药物释放的部位,应避免在胃远端给药,因为在胃远端给药可能会使药物吸收下降,从而降低药物的暴露量。在给予压碎的利伐沙班15mg或20mg片剂后,应当立即通过肠内营养方式给予食物。 压碎的10mg、15mg或20mg利伐沙班片在水或苹果酱中可稳定长达4小时。体外相容性研究表明,利伐沙班没有从混悬液中吸附至PVC或硅胶鼻胃管。 从维生素K拮抗剂(VKA)转换为利伐沙班 对降低卒中和全身性栓塞风险的患者,应停用VKA,在国际标准化比值(INR)≤3.0时,开始利伐沙班治疗。 对治疗DVT及降低急性DVT后DVT复发和PE风险的患者,应停用VKA,在国际标准化比值(INR)≤2.5时,开始利伐沙班治疗。 将患者接受的治疗从VKA转换为利伐沙班时,INR值会出现假性升高,但并不是衡量利伐沙班抗凝活性的有效指标,因此,不建议使用INR来评价利伐沙班的抗凝活性。 从利伐沙班转换为维生素K拮抗剂(VKA) 利伐沙班转换为VKA期间可能出现抗凝不充分的情况。转换为任何其他抗凝剂的过程中都应确保持续充分抗凝作用。应注意利伐沙班可促进INR升高。 对于从利伐沙班转换为VKA的患者,应联用VKA和利伐沙班,直至INR≥2.0.在转换期的前两天,应使用VKA的标准起始剂量,随后根据INR检查结果调整VKA的给药剂量。患者联用利伐沙班与VKA时,检测INR应在利伐沙班给药24小时后,下一次利伐沙班给药之前进行。停用利伐沙班后,至少在末次给药24小时后,可检测到可靠的INR值。 从非口服抗凝剂转换为利伐沙班 对正在接受非口服抗凝剂的患者,非持续给药的(例如皮下注射低分子肝素),应在下一次预定给药时间前0-2小时开始服用利伐沙班,持续给药的(例如静脉给药的普通肝素),应在停药时开始服用利伐沙班。 从利伐沙班转换为非口服抗凝剂 停用利伐沙班,并在利伐沙班下一次预定给药时间给予首剂非口服抗凝剂。 特殊人群 肾功能损害的患者 轻度肾功能损害(肌酐清除率CrCl:50-80mL/min)的患者,无需调整利伐沙班剂量。 中度(肌酐清除率30-49mL/min)或重度肾功能损害(肌酐清除率15-29mL/min)患者,推荐下列剂量: -对于择期髋关节或膝关节置换术的成年患者以预防静脉血栓形成时,中度肾功能损害(肌酐清除率30-49mL/min)者无需调整剂量。避免在CrCl<30mL/min的患者中使用利伐沙班。 -用于治疗DVT后DVT复发和PE的风险时:前三周,患者应接受15mg每日两次。此后,推荐剂量为20mg,每日一次。如果评估得出患者的出血风险超过DVT复发及PE的风险,必须考虑将剂量从20mg每日一次,降为15mg每日一次。使用15mg的建议基于PK模型,尚无临床研究。在CrCl<30mL/min的患者中应避免使用利伐沙班。 -用于非瓣膜性房颤成年患者以降低卒中和全身性栓塞的风险时,推荐剂量为15mg每日一次。不建议肌酐清除率<15mL/min的患者使用利伐沙班。 肝功能损害的患者 有凝血异常和临床相关出血风险的肝病患者,包括达到Child Pugh B级和C级的肝硬化患者,禁用利伐沙班。 性别 无需调整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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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低血糖反应 一般而言,低血糖是胰岛素治疗最常见的不良反应。如果注射胰岛素的剂量高于患者对胰岛素的需求量,就可能发生低血糖反应。 来自临床研究的下列相关不良反应,按系统及器官分类,并以发生率递减的形式排列(较常见:≥1/10;常见:≥1/100,<1/10;不常见:≥1/1,000,<1/100;罕见:≥1/10,000,<1/1,000;极罕见:<1/10,000)。 在发生频率组中,按严重程度递减的形式排列。 代谢及营养异常 严重的低血糖,特别是复发的,可能导致神经系统的损害。持续或严重的低血糖发作有可能危及生命。 许多患者肾上腺素能反向调节的体征早于低血糖神经症状和体征的出现。一般而言,血糖下降幅度越大和速度越快,肾上腺素能反向调节的征兆和症状就越明显。 免疫系统异常 对胰岛素的速发型变态反应是罕见的。对胰岛素(包括甘精胰岛素)或辅料的速发型变态反应包括全身性的皮肤反应、血管性水肿、支气管痉挛、低血压和休克,有可能危及生命。 胰岛素治疗可能诱发胰岛素抗体的产生。在临床研究中,对人胰岛素及甘精胰岛素有交叉反应的抗体出现频率与出现在NPH胰岛素和甘精胰岛素治疗组相同。在极少数病例中,由于上述胰岛素抗体的存在,应调整胰岛素的剂量以纠正高或低血糖的趋势。 眼部异常 血糖控制明显改变时,由于晶体肿胀及折射系数的暂时性改变,可能发生一过性视力障碍。 长期改善血糖控制,降低了糖尿病性视网膜病变进展的危险。然而因强化胰岛素治疗而使血糖控制迅速改善,糖尿病视网膜病变有可能暂时性恶化。增殖性视网膜病变的患者,特别是尚未用激光凝固治疗者,严重的低血糖发作时可能发生一过性黑矇。 皮肤及皮下组织异常 与其他胰岛素治疗一样,在注射部位可能发生脂肪营养不良,而延缓局部胰岛素的吸收。在某一注射区内经常轮换注射部位可能有助于减少或预防发生上述改变。 全身及注射部位异常 注射部位反应包括发红、疼痛、瘙痒、荨麻疹、肿胀或炎症。多数胰岛素注射部位的轻微反应,通常在数天或数周内恢复。 胰岛素可能导致钠潴留和水肿,尤其是既往代谢控制不佳而通过胰岛素强化治疗改善时,但此反应罕见。 |
以下不良反应同时在本说明书的其他章节讨论: ?在非瓣膜性房颤患者中提前停药后卒中风险升高(参见[警示语]及[注意事项]) ?出血风险(参见[注意事项]) ?脊柱/硬膜外外血肿(参见[警示语]及注意事项]) 临床试验 由于临床试验实施的条件不同,在一种药物的临床试验中观察到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不能与在另一种药物的临床试验中观察到的发生率直接对比,且可能无法反映临床实践中观察到的发生率。 在针对已获批的适应症的临床开发期间,有16326名患者使用利伐沙班。包括7111名接受利伐沙班15mg或20mg口 服,每日一次治疗,平均持续19个月(5558名持续12个月以及2512名持续24个月)以降低非瓣膜性房颤卒中及全身性栓塞风险的患者(ROCKET AF) ; 4728名接受利伐沙班15mg口服,每日两次,持续三周,之后20mg口服,每日一次 (EINSTEIN DVT、EINSTEIN PE)或接受20mg口服,每日一次(EINSTEIN Extension研究)以治方DVT、PE,并降低DVT复发和PE风险的患者;4487名接受利伐沙班10mg口服,每日一次治疗以预防髋关节或膝关节置换手术后DVT的患 者(RECORD 1-3 )。 出血: 使用利伐沙班时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出血(参见[注意事项])。 用于非瓣膜性房颤成年患者,降低卒中和全身性栓塞的风险 在ROCKET AF试验中,与永久性停药相关的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出血事件,发生率为利伐沙班组4.3%、华法林组 3.1%。在两个治疗组中因非出血不良事件而停药的发生率接近。表2显示了在ROCKET AF研究中经历各种类型出血事件的患者人数。 表2.在ROCKET AF临床试验研究中的出血事件* ?对于所有子类型的大出血,单一出血事件可能在不止一行中显示,且单个患者可能有不止一例的事件。 ?定义为与血红蛋白降低≧2g/dL、输注≧2单位浓缩红细胞或全血、重要部位出血或与致死性结果有关的临床上明显的出血。出血性卒中在出血及疗效事件均进行了计数。剔除出血性卒中后的大出血发生率为利伐沙班组3.3/100患者-年相比华法林组2.9/100患者-年。 ??大多数事件为颇内事件,且同时包括脊柱内、眼内、心包、关节内、伴有间室综合征的肌肉内事件,或腹膜后事件。 治存深静脉血栓形成(DVT)、肺栓塞(PE) 以及降低DVT及PE复发的风险 EINSTEIN DVT及EINSTEIN PE 研究 在汇总的EINSTEIN DVT及EINSTEIN PE临床研究中,导致永久性停药的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出血事件,利伐沙班相比依诺肝素/维生素K拮抗剂(VKA)的发生率分别为1.7%比1.5%。接受利伐沙班治疗的患者平均疗程为208天,接受依诺肝素/VKA治疗的患者平均疗程为204天。表3显示了EINSTEIN DVT及EINSTEIN PE研究的汇总分析中经历大出血事件的患者人数。 表3.EINSTEIN DVT及EINSTEIN PE临床试验研究汇总分析中的大出血事件* 在随机分配后并直至最后一次研究药物给药的2天发生的出血事件。尽管一名患者可能发生2例或更多的事件,该患者在同一类别中仅计算—次。 EINSTEIN DVT及EINSTEIN PE研究中的治疗计划:利伐沙班15mg,每日两次,持续三周,之后20mg口服,每日一次;依诺肝素/VKA[依诺肝素:lmg/kg每日两次,VKA:个体化调整剂量以实现目标INR 2.5(范围:2.0-3.0)]。 在任何汇总的治疗组中至少>2名受试者发生治疗中出现的大出血事件。 *造成Hb降低≧2g/dL及/或输注≧2单位的全血或浓缩红细胞的大出血,致死性或重要器官内的大出血除外。 EINSTEIN Extension研究 在EINSTEIN Extension临床研究中,导致永久性停药的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出血事件,在利伐沙班组中的发生率为 1.8%,相比之下安慰剂治疗组发生率为0.2%。利伐沙班组及安慰剂治疗组的平均疗程均为190天。表4显示了EINSTEIN Extension研究中经历大出血事件的患者人数。 表4.EINSTEIN Extension临床试验研究中的出血事件* 在随机分配后并直至最后一次研究药物给药的2天发生的出血事件。尽管一名患者可能发生2例或更多的事件,该患者在同一类别中仅计算—次。 治疗计划:利伐沙班20mg,每日一次,匹配安慰剂,每日一次。 未发生致死性或重要器官内出血事件。 在髋关节或膝关节置换手术后预防肾静脉血栓形成 在RECORD临床试验中,导致永久性停药的不良反应的总体发生率在利伐沙班组中为3.7%。表5中列出在RECORD 临床试验的患者中观察到的大出血事件发生率及任何出血事件。 表5.在髋关节及膝关节置换手术的患者中的出血事件* (RECORD 1-3) 在第一剂双盲研究用药(可能在活性药物给药之前)之后的任何时间直至最后一剂双盲研究用药的两天内发生的出血事件。患者可能有不止一例事件。 包括RECORD 2的安慰剂对照阶段,依诺肝素的剂量为40mg每日一次(RECORD 1-3) 包括大出血事件 在利伐沙班治疗后,大多数大出血(≧60%)发生于手术后的第一周内。 其他不良反应 在EINSTEIN Extension研究中,接受利伐沙班治疗的患者拫告的≧ 1% 非出血性不良反应参见表6。 表6.在EINSTEIN Extension临床试验研究中,接受利伐沙班治疗的患者中报告的≧1%的其他不良反应* 在首次给药之后并直至最后一次给药的2天内发生的不良反应(利伐沙班相比安慰剂的相对危险>1.5)。发生率基于患者人数,而非事件数量。尽管一名患者可能发生2例或更多的临床不良反应,该患者在同一类别中仅计算一次。同一名患者可能出现在不同类别中。 表7列出了在RECORD 1-3研究中接受利伐沙班治疗的患者报告的≧1%的非出血性不良反应。 表7.在RECORD 1-3临床试验研究中接受利伐沙班治疗的患者报告的≧1%的其他不良反应* 在第—剂双盲给药(可能在活性药物给药之前)之后的任何时间直至最后一剂双盲研究用药的两天内发生的不良反应。 包括RECORD 2的安慰剂对照阶段,依诺肝素的剂量为40mg每日一次(RECORD 1-3) 其他临床试验:在一项对接受利伐沙班10mg片剂的内科急症患者进行的研究中,观察到肺出血及伴有支气管扩张的肺出血病例。 上市后不良反应 如下不良反应是在利伐沙班被批准后发现的。由于这些反应来自自发拫告(群体人数不确定),往往不能准确评估它们的频率以及与药物暴露的因果关系。 血液及淋巴系统疾病:粒细胞缺乏症、血小板减少 胄肠道疾病:腹膜后出血 肝胆疾病:黄疸、胆汁淤积、肝炎(含肝细胞损伤) 免疫系统疾病:超敏反应、过敏反应、过敏性休克、血管性水肿 神经系统疾病:脑出血、硬膜下血肿、硬膜外血肿、轻偏瘫 皮肤及皮下组织: Stevens-Johnson 综合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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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甘精胰岛素或其注射液中任何一种辅料过敏者(参见辅料)。 |
利伐沙班禁用于下述患者: 1.对利伐沙班或片剂中任何辅料过敏的患者。 2.有临床明显活动性出血的患者。 3.具有大出血显著风险的病灶或病情,例如目前或近期患有胃肠道溃疡,存在出血风险较高的恶性肿瘤,近期发生脑部或脊椎损伤,近期接受脑部、脊椎或眼科手术,近期发生颅内出血,已知或疑似的食管静脉曲张,动静脉畸形,血管动脉瘤或重大脊椎内或脑内血管畸形。 4.除了转换抗凝治疗,或给予维持中心静脉或动脉导管通畅所需剂量普通肝素(UFH)的特殊情况之外,禁用任何其他抗凝剂的伴随治疗,例如UFH、低分子肝素(依诺肝素、达肝素等)、肝素衍生物(磺达肝癸钠等)、口服抗凝剂(华法林、阿哌沙班、达比加群等)。 5.伴有凝血异常和临床相关出血风险的肝病患者,包括达到Child Pugh B和C级的肝硬化患者。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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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活性成份:甘精胰岛素 化学名称:21A-Gly-30Ba-L-Arg-30Bb-L-Arg-人胰岛素 化学结构式: 分子式:C267H404N72O78S6 分子量:6063 辅料:氯化锌,间甲酚,甘油,氢氧化钠,盐酸,注射用水。 |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伐沙班。 化学名称: 5-氯-氮-({(5S)-2-氧-3-[-4-(3-氧-4-吗啉基)苯基]-1,3-唑烷-5-基}甲基)-2-噻吩-羧酰胺 化学结构式: 分子式:C19H18ClN3O5S 分子量:435.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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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无色或几乎无色的澄清溶液。 |
本品为红色薄膜衣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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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有患者报告,偶尔将甘精胰岛素与其它胰岛素,尤其是短效胰岛素混淆了。为了避免甘精胰岛素与其它胰岛素可能发生的上述使用错误,患者应注意在每次注射前都仔细核对该胰岛素的标签。 为了保证剂量准确性,甘精胰岛素注射液笔芯只可装入剂量增幅为1个单位的胰岛素注射笔中,不可装入其它重复使用的注射笔进行注射。 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的治疗,不能选用甘精胰岛素,推荐静脉使用常规胰岛素。 由于经验有限,儿童、肝功能损害或肾功能中、重度损害的患者使用甘精胰岛素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待评估(参见[用法用量])。 肾功能损害患者由于胰岛素的代谢减慢,对胰岛素的需要量可能减少。老年人及进行性肾功能衰退患者,对胰岛素的需要量可能逐渐减少。 严重肝损害患者由于葡萄糖异生能力降低及胰岛素代谢降低,对胰岛素的需要量可能减少。 对血糖控制不好,或有高血糖症或低血糖发作倾向的患者,在考虑调整剂量之前,应全面考虑患者是否按预期的方案治疗、注射部位、正确的注射技术以及所有其他的相关因素。 低血糖反应 低血糖的发生时间取决于所用胰岛素的作用特性,因此可能随着治疗方案的改变而改变。由于甘精胰岛素提供了更持久的基础胰岛素,可以预测,夜间低血糖较少见,而清晨低血糖较之常见。 发生低血糖症对于下列患者在临床上可能发生危险性:冠状动脉或供应脑部的血管狭窄(低血糖症可能造成心脏或脑部并发症),以及增生性视网膜病变患者,尤其是未用光凝固治疗的患者(低血糖可能引发暂时性黑朦症的危险)。应特别注意上述患者的反应,并加强血糖监测。 患者应被告知在什么情况下低血糖的警告症状会不明显。低血糖的警告症状可能改变、不明显或不出现的患者如下: ● 血糖控制明显改善的患者 ● 低血糖缓慢发生的患者 ● 老年患者 ● 从动物胰岛素转用人胰岛素 ● 自主神经病变的患者 ● 糖尿病病程长的患者 ● 精神病患者 ● 同时用某些其他药物治疗的患者参见[药物相互作用]。 上述患者可能在不知不觉中发生严重的低血糖甚至丧失意识。 皮下注射甘精胰岛素的长效作用可能延缓低血糖的恢复。 如果发现糖化血红蛋白水平正常或降低,应该考虑到低血糖反复发生以及未察觉低血糖发作(特别是夜间发作)的可能性。 患者坚持用药剂量和饮食疗法、正确使用胰岛素以及了解低血糖的先兆症状是减少低血糖危险性所必须的。如下的因素使低血糖更易于发生,必须特别密切监测并在必要时调整胰岛素注射剂量: ● 改变注射区 ● 胰岛素的敏感性改善(例如去除应激因素) ● 异常的、增加或延长体力活动 ● 并发症(如呕吐、腹泻) ● 进食不当 ● 错过进餐 ● 饮酒 ● 某些失代偿性的内分泌疾病(如甲状腺功能减退症、垂体前叶或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 ● 同时使用某些其他药品参见[药物相互作用] 伴发其他疾病 当伴发其他疾病时需加强代谢监测。许多情况下,尿液中检出酮体往往表明需要调整胰岛素剂量。此时常常需要增加胰岛素剂量。1型糖尿病患者,即使只能少量进食或无法进食、或在呕吐时等,也必须坚持规律地摄取少量碳水化合物,切勿完全停用胰岛素。 甘精胰岛素注射液与吡格列酮的联合用药 吡格列酮与胰岛素联合使用时有心衰的病例报告,特别是对于有心衰风险因素的患者。如果考虑吡格列酮与甘精胰岛素注射液联合治疗,则应牢记此点。 若使用吡格列酮与甘精胰岛素注射液的联合用药,应观察患者心衰的症状和体征,如体重增加和水肿。若发生任何心脏症状的恶化,则应停用吡格列酮。 对驾车和操作机械能力的影响 由于低血糖或高血糖或由此而造成的视力障碍可导致注意力和反应能力可能降低。在驾车或操作机械等特别需要有高度的注意力和反应能力时,可能出现危险。 应该告知患者在驾车时要特别注意避免发生低血糖。尤其是对低血糖警告症状觉察力降低或不能觉察以及低血糖发作频繁的患者,更要加倍小心。有上述问题的患者,应该慎重考虑驾车或操作机械是否可取。 运动员慎用。 |
详见说明书,请仔细阅读并遵医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