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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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25g |
每丸重3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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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天津新丰制药有限公司 |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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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03068 |
国药准字Z110200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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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轻度及中等度疼痛,如牙科、产科或矫形科手术后的疼痛,以及软组织损伤性疼痛及骨骼、关节疼痛。此外,还用于痛经、血管性头痛及癌性疼痛等。 |
舒气化郁,和胃止痛。用于肝郁气滞、肝胃不和引起的胃脘胀痛,两胁胀满疼痛或刺痛,烦躁易怒,呕吐吞酸,呃逆嗳气,倒饱嘈杂,不思饮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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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常用量:镇痛或治疗痛经,开始0.5g,继用0.25g,每6小时1次,一疗程用药不超过7日。 |
口服,一次2丸,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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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胃肠道反应较常见,如腹部不适,胃烧灼感,食欲下降,恶心,腹痛,腹泻,消化不良。严重者可引起消化性溃疡。 2.其他精神抑郁,头晕,头痛,易激惹,视力模糊,多汗,气短,睡眠困难等,过敏性皮疹少见。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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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本品及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 2.炎性肠病。 3.活动性消化性溃疡者。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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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甲芬那酸,其化学名为2-[(2,3-二甲苯基)氨基]苯甲酸。 |
木香、砂仁、沉香、青皮(醋炙)、厚朴(姜炙)、香附(醋炙)、乌药、枳壳(去瓤麸炒)、草果仁、豆蔻、片姜黄、郁金、延胡索(醋炙)、五灵脂(醋炙)、柴胡、山楂(炒)、槟榔、甘草。辅料为赋形剂蜂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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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本品为黄褐色的大蜜丸;气微香,味甜、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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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交叉过敏对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对本品可有交叉过敏反应。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本品也可引起支气管痉挛。 2.本品宜于饭后或与食物同服,以减少对胃肠道的刺激。 3.本品不宜长期应用,一般每次用药疗程不应超过7天。 4.用药期间一旦出现腹泻及皮疹,应及时停药。 5.应用化疗的肿瘤患者应慎用,因可增加胃肠及肾脏毒性及抑制血小板功能。 6.对诊断的干扰血清尿素氮和钾浓度可升高,凝血酶原时间可延长,血清转氨酶可增高。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性食物。 2.忌情绪激动或生闷气。 3.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孕妇慎用。 6.本品不宜久服,服药三天后,如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7.不宜与含有人参成份药物同时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3.服用前应除去蜡皮、塑料球壳;本品可嚼服,也可分份吞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