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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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1g |
15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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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广东环球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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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61022952 |
国药准字H200575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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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蛲虫、蛔虫、鞭虫、十二指肠钩虫、粪类圆线虫和绦虫单独感染及混合感染。 |
本品主要用于以下适应症中病情较重的患者:1.念珠菌病:用于治疗口咽部和食道念珠菌感染;播散性念珠菌病,包括腹膜炎、肺炎、尿路感染等;念珠菌外阴阴道炎。尚可用于骨髓移植患者接受细胞毒类药物或放射治疗时,预防念珠菌感染的发生。2.隐球菌病:用于治疗脑膜以外的新型隐球菌病;治疗隐球菌脑膜炎时,本品可作为两性霉素B联合氟胞嘧啶初治后的维持治疗药物。3.球孢子菌病。4.用于接受化疗、放疗和免疫抑制治疗患者的预防治疗。5.本品亦可替代伊曲康唑用于芽生菌病和组织胞浆菌病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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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用法:口服。 2.用量: (1)蛲虫病:单剂1片。此病易感染,最好在用药2周和4周后分别重复用药1次。 (2)蛔虫病、鞭虫病、十二指肠钩虫病及混合感染:每日2次,每次1片,连服3日。成 人和儿童均按上述剂量服用。 (3)绦虫病和粪类圆线虫: ①成人:每日2次,每次2片,连服3日。 ②儿童:每日2次,每次1片,连服3日。 3.用药期间不需忌食,不用加服泻药。 |
口服。成人 (1)播散性念珠菌病:首次剂量0.4g,以后一次0.2g,一日1次,至少4周,症状缓解后至少持续2周。 (2)食道念珠菌病:首次剂量0.2g,以后一次0.1g,一日1 次,持续至少3周,症状缓解后至少持续2周。根据治疗反应,也可加大剂量至一次0.4g,一日1次。 (3)口咽部念珠菌病:首次剂量0.2g,以后一次0.1g,一日1次,疗程至少 2周。 (4)念珠菌外阴阴道炎:单剂量,0.15g。 (5)预防念珠菌病:有预防用药指征者 0.2~0.4g,一日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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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临床研究数据:对39个临床研究中使用本品治疗胃肠道单独或合型寄生虫感染的6276名受试者的安全性进行评价,在这些研究中,均未出现发生率≥1%的不良反应,发生率<1%的不良反应有:胃肠道反应,包括腹部不适、腹泻及胃肠气胀;皮肤和皮下组织反应,包括皮疹。 2.上市后数据:按照发生频率:十分常见(>1/10);常见(>1/100,<1/10);少见(>1/1000,<1/100);罕见(>1/10000,<1/1000);十分罕见(<1/10000),包括个别病例,对不良反应进行排序。上市后患者自发报告中的出现的不良反应有: (1)血液及淋巴系统:十分罕见:中性粒细胞减少症。 (2)免疫系统:十分罕见:过敏反应,包括过敏及类过敏反应。 (3)神经系统:十分罕见:婴儿惊厥。 (4)胃肠道:十分罕见:腹痛。 (5)肝胆:十分罕见:肝炎和肝功能检查异常。 (6)皮肤及皮下组织:十分罕见:中毒性表皮坏死融解、史-约综合症、皮疹、血管性水肿、荨麻疹、脱发。 |
患者对本品一般能很好地耐受,常见的不良反应有恶心、腹痛、腹泻、胃肠胀气、皮疹,偶见谷丙转氨酶升高。禁忌症对本品或其它三唑类药物有过敏史者禁忌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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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及其辅料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或其他吡咯类药物有过敏史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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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活性成份:甲苯咪唑。 化学名:(5-苯丙酰基-1H-苯并咪唑-2-基)氨基甲酸甲酯 分子式:C16H13N3O3 分子量:295.3\ |
本品主要成分为氟康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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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橙黄色片。 |
氟康唑为白色或类白色结晶粉末,微溶于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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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在一项病例对照研究中,甲苯咪唑与甲硝唑合并使用与史-约综合症/中毒性表皮融解坏死(SJS/TEN)的发生有可能相关。 2.少数病例特别是蛔虫感染较严重的病人服药后可引起蛔虫游走,造成腹痛或吐蛔虫,甚至引起窒息,此时应立即就医。 3.对诊断的干扰:本药可使用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酸氨基转移酶活性及血尿素氮增高。 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5.除习惯性便秘者外,不需服腹泻药。 6.请将本品置于儿童不易拿到处。 |
1.妊娠期的使用氟康唑极少用于妊娠妇女。动物试验中,仅在出现母体毒性的很高剂量水平观察到氟康唑对胎儿的不良影响,而这些影响不被认为与治疗剂量的氟康唑有相关性。尽管如此,除非病人患有严重、甚至威胁生命的真菌感染且预期疗效大于对胎儿的潜在危害时,才考虑使用。 2.哺乳期的使用在乳汁中的浓度与血药浓度相似,因此不推荐哺乳期妇女使用。 3.少年儿童的使用16岁以下儿童使用本品的资料有限,因此,除非必须使用抗真菌感染治疗而又无其他合适药物可采用时,不推荐将本品用于儿童。 4.在极为罕见的有严重基础疾病曾服用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