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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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1g |
0.25g*12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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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 |
成都通德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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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61022952 |
国药准字H510227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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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蛲虫、蛔虫、鞭虫、十二指肠钩虫、粪类圆线虫和绦虫单独感染及混合感染。 |
本品适用于敏感葡萄球菌属、链球菌属、肺炎链球菌及厌氧菌所致的呼吸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女性生殖道感染和盆腔感染及腹腔感染等,后两种病种可根据情况单用本品或与其他抗菌药联合应用。此外有应用青霉素指征的患者,如患者对青霉素过敏或不宜用青霉素者本品可用作替代药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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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用法:口服。 2.用量: (1)蛲虫病:单剂1片。此病易感染,最好在用药2周和4周后分别重复用药1次。 (2)蛔虫病、鞭虫病、十二指肠钩虫病及混合感染:每日2次,每次1片,连服3日。成 人和儿童均按上述剂量服用。 (3)绦虫病和粪类圆线虫: ①成人:每日2次,每次2片,连服3日。 ②儿童:每日2次,每次1片,连服3日。 3.用药期间不需忌食,不用加服泻药。 |
成人,一日1.5~2g,分3~4次口服;小儿每日按体重30~60mg/kg,分3~4次口服,婴儿小于4周者不宜服用。本品宜空腹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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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临床研究数据:对39个临床研究中使用本品治疗胃肠道单独或合型寄生虫感染的6276名受试者的安全性进行评价,在这些研究中,均未出现发生率≥1%的不良反应,发生率<1%的不良反应有:胃肠道反应,包括腹部不适、腹泻及胃肠气胀;皮肤和皮下组织反应,包括皮疹。 2.上市后数据:按照发生频率:十分常见(>1/10);常见(>1/100,<1/10);少见(>1/1000,<1/100);罕见(>1/10000,<1/1000);十分罕见(<1/10000),包括个别病例,对不良反应进行排序。上市后患者自发报告中的出现的不良反应有: (1)血液及淋巴系统:十分罕见:中性粒细胞减少症。 (2)免疫系统:十分罕见:过敏反应,包括过敏及类过敏反应。 (3)神经系统:十分罕见:婴儿惊厥。 (4)胃肠道:十分罕见:腹痛。 (5)肝胆:十分罕见:肝炎和肝功能检查异常。 (6)皮肤及皮下组织:十分罕见:中毒性表皮坏死融解、史-约综合症、皮疹、血管性水肿、荨麻疹、脱发。 |
1.胃肠道反应: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严重者有腹绞痛、腹部压痛、严重腹泻(水样或脓血样),伴发热、异常口渴和疲乏(假膜性肠炎);腹泻、肠炎和假膜性肠炎可发生在用药初期,也可发生在停药后数周。2.血液系统:偶可发生白细胞减少、中性粒细胞减低、中性粒细胞缺乏和血小板减少,再生障碍性贫血罕见。3.过敏反应:可见皮疹、瘙痒等,偶见荨麻疹、血管神经性水肿和血清病反应等,罕有表皮脱落、大疱性皮炎、多形红斑和S-J综合征的报道。4.偶有口服本品引起黄疸的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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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及其辅料过敏者禁用。 |
对林可霉素和克林霉素有过敏史的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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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活性成份:甲苯咪唑。 化学名:(5-苯丙酰基-1H-苯并咪唑-2-基)氨基甲酸甲酯 分子式:C16H13N3O3 分子量:295.3\ |
盐酸林可霉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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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橙黄色片。 |
本品为胶囊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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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在一项病例对照研究中,甲苯咪唑与甲硝唑合并使用与史-约综合症/中毒性表皮融解坏死(SJS/TEN)的发生有可能相关。 2.少数病例特别是蛔虫感染较严重的病人服药后可引起蛔虫游走,造成腹痛或吐蛔虫,甚至引起窒息,此时应立即就医。 3.对诊断的干扰:本药可使用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酸氨基转移酶活性及血尿素氮增高。 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5.除习惯性便秘者外,不需服腹泻药。 6.请将本品置于儿童不易拿到处。 |
1.对本品过敏时有可能对克林霉素类也过敏。2.对诊断的干扰:服药后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和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可有增高。3.下列情况应慎用:(1)肠道疾病或有既往史者,特别如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双关肠炎(本品可引起伪膜性肠炎)。(2)肝功能减退。(3)肾功能严重减退。4.用药期间需密切注意大便次数,如出现排便次数增多,应注意假膜性肠炎的可能,需及时停药并作适当处理。5.为防止急性风湿热的发生,用本类药物治疗溶血性链球菌感染时的疗程,至少为10日。6.处理本品所致的假膜性肠炎,轻症患者停药后可能恢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