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贴含氟比洛芬40mg(面积13.6cm×10.0cm,含膏量12g) |
50ml:5g |
|
生产企业 |
北京泰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南昌立健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03549 |
国药准字H20093009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类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强直性脊椎炎等,也可用于软组织病,如扭伤及劳损,以及轻度至中度疼痛等。 |
适应症为1、预防和治疗同种异体器官移植或骨髓移植的排斥反应或移植物抗宿主反应。2、经其他免疫抑制剂治疗无效的狼疮肾炎、难治性肾病综合征等自身免疫性疾病。 |
|
用法用量 |
一日2次,贴于患处。 |
全日剂量分二次定时服用。用专配吸管正确吸取每次所需药量,最好以桔子或苹果汁稀释后服用,也可根据各人的口味用软饮料来稀释(但请勿用葡萄柚汁稀释,因其可能干扰p450依赖的酶系),并于充分搅匀后,立即服用。本品打开后须在2个月内用完。1、器官移植:采用三联免疫抑制方案时,起始剂量 6~11mg/kg/日,并根据血药浓度调整剂量,根据血药浓度每2周减量0.5~1mg/kg/日,维持剂量2~6mg/kg/日,分2次口服。 在整个治疗过程,必须在有免疫抑制治疗经验医生的指导下进行。2、骨髓移植:预防gvhd:移植前一天起先用环孢素注射液,2.5mg/ kg/日,分2次静脉滴注,待胃肠反应消失后(约0.5~1月),改服本品,起始剂量6mg/kg/日,分2次口服,一月后缓慢减量,总疗程半年左右。治疗gvhd:单独或在原用肾上腺皮质激素基础上加用本品,2~3mg/kg/日,分2次口服,待病情稳定后缓慢减量,总疗程半年以上。3、狼疮肾炎、难治性肾病综合征:初始剂量4~5mg/kg/日,分2~3次口服,出现明显疗效后缓慢减量至2~3mg/kg/日,疗程3~6月以上。儿童用量可按或稍高于成人剂量计算。 |
|
副作用 |
严重不良反应 诱发哮喘(阿司匹林哮喘):由于可诱发哮喘(频度不明),所以当出现呼吸异常、呼吸困难等初期症状时应停止使用。此外,本品诱发哮喘在贴敷数小时后出现。其他不良反应 皮肤:搔痒1.16%、发红1.12%、皮疹为0.1~不足5%;斑疹、疼痛感等为0.1%以下。 |
最常见的副作用为多毛、震颤、胃肠道不适、齿龈增生以及肝、肾毒性,亦可见乏力、厌食、四肢感觉异常、高血压、闭经及抽搐发作等。 |
|
禁忌 |
(1)对本品或其他氟比洛芬制剂有过敏史的患者。 (2)有阿司匹林哮喘(非甾体抗炎药等诱发的哮喘)或其过敏史的患者。 |
1、对环孢素过敏者。2、严重肝、肾损害、未控制的高血压、感染及恶性肿瘤者忌用或慎用。 |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氟比洛芬。化学结构式:(±)-2-(2-氟-4-联苯基)-丙酸。分子式:C15H13FO2分子量:244.26 |
本品主要成份为环孢素。 |
|
性状 |
本品膏面为白色或淡黄色,膏体均匀地平铺在背衬上,膏面用薄膜覆盖。 |
本品为淡黄色或黄色的澄明油状液体。 |
|
注意事项 |
1.慎用(下述患者慎用):支气管哮喘的患者(支气管哮喘患者中包括阿司匹林哮喘患者,对这些患者可诱发其哮喘发作)。2.重要基本注意(1)使用消炎镇痛剂为对症疗法而非对因疗法;(2)可能掩盖皮肤感染症状,故应用于伴有感染的炎症时,应合用适当抗菌药及抗真菌药;并注意观察,慎重用药。(3)应用本品治疗慢性疾患(骨关节炎)等时,需考虑药物疗法以外的其他疗法,密切观察患者的情况,注意不良反应的发生。3.使用上的注意(1)勿应用于破损的皮肤及粘膜;(2)勿应用于皮疹部位。4.存放注意:开启后请闭好开启口的拉锁。 |
1、本品必须在专科医师指导下遵照医嘱用药。2、定期检测肝、肾功能和监测血药浓度,以调整用药剂量。3、服药期间应避免食用高钾食物、服用高钾药品及保钾利尿药。4、应避免与有肾毒性药物一起服用如:氨基糖甙类抗菌素、两性霉素b、甲氧苄氨嘧啶、苯丙氨酸氮芥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