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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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5ml :50mg |
2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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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武汉大安制药有限公司 |
神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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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83054 |
国药准字H130237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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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术后及癌症的镇痛。 |
用于急、慢性,迁延型肝炎引起的肝功能异常;对中毒性肝炎、外伤性肝炎以及癌症有一定的辅助治疗作用。亦可用于食物中毒、药物中毒、药物过敏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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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通常成人每次静脉给予氟比洛芬酯50mg,尽可能缓慢给药(1分钟以上),根据需要使用镇痛泵,必要时可重复应用。并根据年龄、症状适当增减用量。一般情况下,本品应在不能口服药物或口服药物效果不理想时应用。 |
静脉滴注。一次20-80ml,加入5%葡萄糖或0.9%氯化钠250-500ml注射液稀释后,缓慢滴注。一日1次。静脉注射。一次20-80ml,加入等量5%葡萄糖注射液,缓慢静脉推注。一日1次。肌内或皮下注射。一次2-4ml,小儿一次2ml或遵医嘱。一日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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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严重不良反应:罕见休克、急性肾衰、肾病综合征、胃肠道出血、伴意识障碍的抽搐。 2.在氟比洛芬的其他制剂的研究中还观察到以下严重不良反应:罕见再生障碍性贫血、中毒性表皮坏死症(Lyell综合症)、剥脱性皮炎。 3.一般的不良反应: (1)注射部位:偶见注射部位疼痛及皮下出血; (2)消化系统:有时出现恶心、呕吐,转氨酶升高,偶见腹泻,罕见胃肠出血; (3)精神和神经系统:有时出现发热,偶见头痛、倦怠、嗜睡、畏寒; (4)循环系统:偶见血压上升、心悸; (5)皮肤:偶见瘙痒、皮疹等过敏反应; (6)血液系统:罕见血小板减少,血小板功能低下。 |
纳差、恶心、呕吐、腹胀,以皮肤瘙痒、荨麻疹、口干和浮肿,心脑血管系统常见头痛、头晕、心悸及高血压增高,以上症状一般较轻,不影响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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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消化道溃疡患者; 2.严重的肝、肾及血液系统功能障碍患者; 3.严重的心衰、高血压患者; 4.对本制剂成分有过敏史的患者; 5.阿司匹林哮喘,或有既往史的患者; 6.正在使用依洛沙星、洛美沙星、诺氟沙星的患者。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严重低钾血症、高钠血症患者禁用。3、高血压、心衰患者禁用。4、肾功能衰竭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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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氟比洛芬酯,其化学名称为:(±)2-(2-氟-4-联苯基)丙酸-1-乙酰氧基乙酯 其结构式为: 分子式:C19H19FO4 分子量:330.36 辅 料:精制大豆油、精制卵磷脂、浓甘油、磷酸氢二钠、枸橼酸、注射用水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1ml含甘草酸单铵(C42H65NO16·2H2O)为1.80~2.20mg、盐酸半胱氨酸(C3H7NO2S·HCl·H2O)为1.45~1.65mg、甘氨酸 (C2H5NO2)为18.0~22.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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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乳液,略带粘性,有特异性气味。 |
本品为无色的澄明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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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下述患者慎用本药 (1)有消化道溃疡既往史的患者; (2)有出血倾向、血液系统异常或有既往史的患者; (3)心、肝、肾功能不全或有既往史的患者及高血压患者; (4)有过敏史的患者; (5)有支气管哮喘的患者。 2. 尽量避免与其他的非甾体抗炎药合用。 3. 不能用于发热患者的解热和腰痛症患者的镇痛。 4.本品的给药途径为静脉注射,不可以肌肉注射。 5.不能经口服药的患者如能口服药物时,应停止静脉给药,改为口服给药。 6.本品应避免长期使用,在不得已需长期使用时,要定期监测血尿常规和肝功能,及时发现异常情况,给予减量或停药。 7. 在用药过程中要密切注意患者的情况,及时发现不良反应,并作适当的处理。 |
1、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2、治疗过程中应定期检测血压、血清钾、钠浓度、如出现高血压、水钠潴留,低血钾等情况应停药或适当减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