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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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1g |
克拉霉素胶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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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州白云山明兴制药有限公司 |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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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70397 |
国药准字H200671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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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可用于对本品敏感细菌引起的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及肺炎等呼吸系统感染;膀胱炎、肾孟肾炎、前列腺炎、附睾炎、淋病奈瑟菌性尿道炎等泌尿生殖系统感染;伤寒沙门菌感染、细菌性痢疾等消化系统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骨感染、腹腔感染及盆腔感染等。 |
适用于克拉霉素敏感菌所引起的下列感染。 1.鼻咽感染:扁桃体炎、咽炎、鼻窦炎。 2.下呼吸道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和肺炎。 3.皮肤软组织感染:脓疱病、丹毒、毛囊炎、疖和伤口感染。4.急性中耳炎、肺炎支原体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及宫颈炎等。 5.也用于军团菌感染,或与其他药物联合用于鸟分枝杆菌感染、幽门螺杆菌感染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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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日0.2~0.4g,分1~2次服,一般疗程7~14日。 |
成人口服,常用量一次250mg,每12小时1次;重症感染者一次500mg,每12小时1次。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应连续服用6-14日。儿童口服,6个月以上的儿童按体重一次7.5mg/kg,每12小时1次。或按以下方法给药:体重8-11kg,一次62.5mg ,每12小时1次;体重12-19kg,一次125mg ,每12小时1次;体重20-29kg,一次187.5mg ,每12小时1次;体重30-40kg,一次250mg ,每12小时1次;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应连续服用5-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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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药物的不良反应出现于少数病人,可能有: 1.消化道反应:上腹不适、恶心呕吐、食欲不振等。 2.神经系统反应:头晕、头痛、兴奋、失眠等,可服对症药物,一般不停药。 3.偶见转氨酶升高。 |
1.主要有口腔异味,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头痛,血清氨基转移酶短暂升高。 2.可能发生过敏反应,轻者为药疹、荨麻疹,重者为过敏及Stevens-Johnson症。 3.偶见肝毒性、艰难梭菌引起的假膜性肠炎。 4.曾有发生短暂性中枢神经系统副作用的报告,包括焦虑、头昏、失眠、幻觉、恶梦或意识模糊,然而其原因和药物的关系仍不清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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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 对本品或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2 孕妇、哺乳期妇女及18岁以下患者禁用。 |
1.对本品或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2.孕妇、哺乳妇女期禁用。 3.严重肝功能损害者、水电解质紊乱患者、服用特非那丁治疗者禁用。 4.某些心脏病(包括心律失常、心动过缓、Q-T间期延长、缺血性心脏病、充血性心力衰竭等)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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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主要成分为氟罗沙星,其化学名为6,8-二氟-1-(2-氟乙基)1,4-二氢-7-(4-甲基-1-哌嗪基)-4-氧-3-喹啉羧酸 |
本品主要成份为克拉霉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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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至微黄色片或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至微黄。 |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或结晶性粉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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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明显肝肾功能损害者慎用。 2.有癫痫史者慎用。 |
1.肝功能损害、中度至严重肾功能损害者慎用。 2.肾功能严重损害(肌酐清除率小于30ml/分钟)者,须作剂量调整。常用量为一次250mg,一日1次;重症感染者首剂500mg,以后一次250mg,一日2次。 3.本品与红霉素及其他大环内酯类药物之间有交叉过敏和交叉耐药性。 4.与别的抗生素一样,可能会出现真菌或耐药细菌导致的严重感染,此时需要中止使用本品,同时采用适当的治疗。 5.本品可空腹口服,也可与食物或牛奶同服,与食物同服不影响其吸收。 6.血液或腹膜透析不能降低本品的血药浓度。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