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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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25g |
0.2g(以布洛芬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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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京丰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海南赞邦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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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1021518 |
国药准字H20110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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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单纯饮食控制和/或运动疗法血糖水平未得到满意控制的2型糖尿病病人;可作为单用磺脲类或盐酸二甲双胍治疗,血糖水平未得到满意控制的2型糖尿病病人的二线用药。 |
适用于下列症状:牙痛、痛经、因创伤引起的疼痛(例如:运动性损伤)、关节和韧带痛、背痛、头痛、以及流感引起的发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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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请在医生的指导下用药.对初次治疗患者:成人:初如剂量为每次一片,每天一至二次,餐时服用;或遵医嘱。儿童:使用及服用剂量必须由医生决定。对应用本品前使用磺酰脲类降糖药或二甲双胍的患者:成人:初始量剂为每次二片,每天二次,早晚饭服用;或遵医嘱。儿童:使用及服用剂量必须由医院决定。 |
口服,成人和12岁以上患者,一次0.4克(1片),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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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 常见的有:恶心、呕吐、腹泻、口中有金属味。 2 有时有乏力、疲倦、头晕、皮疹。 3 乳酸性酸中毒虽然发生率很低,但应予注意。临床表现为呕吐、腹痛、过度换气、神志障碍,血液中乳酸浓度增加而不能用尿毒症、酮症酸中毒或水杨酸中毒解释。 4 可减少肠道吸收维生素B12,使血红蛋白减少,产生巨红细胞贫血,也可引起吸收不良。 |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等。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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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下列情况应禁用: 1 II型糖尿病伴有酮症酸中毒、肝及肾功能不全(血清肌酐超过1.5mg/dl),肺功能不全、心力衰竭、急性心肌梗死、严重感染和外伤、重大手术以及临床有低血压和缺氧情况。 2 糖尿病合并严重的慢性并发症(如糖尿病肾病、糖尿病眼底病变)。 3 静脉肾盂造影或动脉造影前。 4 酗酒者。 5 严重心、肺病患者。 6 维生素B12、叶酸和铁缺的患者。 7 全身情况较差的患者(如营养不良、脱水)。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胃或十二指肠溃疡、支气管哮喘、肾脏疾病、血液凝固和血细胞生成障碍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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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250mg盐酸二甲双胍+1.25mg格列本脲。</p> |
本品每包含布洛芬0.4克。辅料为:L-精氨酸、碳酸氢钠、糖精钠、阿司帕坦、薄荷香精、蔗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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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或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
本品为白色颗粒性粉末;具特殊的香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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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I型糖尿病不应单独应用本品(可与胰岛素合用)。 2 用药期间经常检查空腹血糖、尿糖及尿酮体,定期测血肌酐、血乳酸浓度。 3 与胰岛素合用治疗时,防止出现低血糖反应。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4.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5.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60岁以上、肝肾功能不全。6.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胸痛、气短、无力、言语含糊、疼痛加重、疼痛区域肿胀等情况,应停药并咨询医师。7.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现皮疹或过敏症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