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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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25g |
20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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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京丰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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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1021518 |
H20140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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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单纯饮食控制和/或运动疗法血糖水平未得到满意控制的2型糖尿病病人;可作为单用磺脲类或盐酸二甲双胍治疗,血糖水平未得到满意控制的2型糖尿病病人的二线用药。 |
由皮肤真菌引起的皮肤真菌病:足癣(脚癣,运动员脚),股癣,体癣。皮肤念珠菌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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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请在医生的指导下用药.对初次治疗患者:成人:初如剂量为每次一片,每天一至二次,餐时服用;或遵医嘱。儿童:使用及服用剂量必须由医生决定。对应用本品前使用磺酰脲类降糖药或二甲双胍的患者:成人:初始量剂为每次二片,每天二次,早晚饭服用;或遵医嘱。儿童:使用及服用剂量必须由医院决定。 |
在受感染皮肤区域处涂抹本品,每日1次(晚间)。应持续使用本品直至观察到临床状况痊愈,此后再坚持使用数天。通常治疗阶段不应少于2周,不应超过6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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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 常见的有:恶心、呕吐、腹泻、口中有金属味。 2 有时有乏力、疲倦、头晕、皮疹。 3 乳酸性酸中毒虽然发生率很低,但应予注意。临床表现为呕吐、腹痛、过度换气、神志障碍,血液中乳酸浓度增加而不能用尿毒症、酮症酸中毒或水杨酸中毒解释。 4 可减少肠道吸收维生素B12,使血红蛋白减少,产生巨红细胞贫血,也可引起吸收不良。 |
极少数患者会发生轻度皮肤刺激(红斑,瘙痒或轻度灼烧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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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下列情况应禁用: 1 II型糖尿病伴有酮症酸中毒、肝及肾功能不全(血清肌酐超过1.5mg/dl),肺功能不全、心力衰竭、急性心肌梗死、严重感染和外伤、重大手术以及临床有低血压和缺氧情况。 2 糖尿病合并严重的慢性并发症(如糖尿病肾病、糖尿病眼底病变)。 3 静脉肾盂造影或动脉造影前。 4 酗酒者。 5 严重心、肺病患者。 6 维生素B12、叶酸和铁缺的患者。 7 全身情况较差的患者(如营养不良、脱水)。 |
禁用于已知对本品过敏的患者。由于缺乏足够的临床试验数据,儿童(尤其是婴幼儿)应避免使用本品。由于缺乏足够的临床经验,本品不应大面积用于怀孕及哺乳期妇女的严重腐蚀或炎症明显的皮肤,且不应用包封疗法。因为大量使用本品或在严重受损的皮肤处使用本品,无法排除体内对小量活性成份的吸收,所以应非常注意此项警告。哺乳妇女不应将本品用于胸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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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250mg盐酸二甲双胍+1.25mg格列本脲。</p>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阿莫罗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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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或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至类白色乳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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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I型糖尿病不应单独应用本品(可与胰岛素合用)。 2 用药期间经常检查空腹血糖、尿糖及尿酮体,定期测血肌酐、血乳酸浓度。 3 与胰岛素合用治疗时,防止出现低血糖反应。 |
1.因为无相关临床经验,应避免怀孕及哺乳期妇女使用罗每乐。 2.由于缺少相关临床经验,因此请勿将罗每乐用于儿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