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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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mg |
0.1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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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川抗制药有限公司 |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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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0287 |
国药准字H320264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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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可增强免疫功能,用于抗癌化疗、放疗的辅助治疗,老年性免疫功能缺陷等。可配合化疗、放疗及联合应用于白血病、多发性骨髓瘤、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及造血干细胞移植后,以及其他实体瘤患者。 |
1.各型急性白血病,特别是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恶性淋巴瘤,非何杰金淋巴瘤和蕈样肉芽肿,多发性骨髓病。2.恶性葡萄胎、绒毛膜上皮癌、乳腺癌、卵巢癌、宫颈癌、睾丸癌。3.头颈部癌、支气管肺癌、各种软组织肉瘤。4.高剂量用于骨肉病,鞘内注射可用于预防和治疗脑膜白血病以及恶性淋巴瘤的神经侵犯,本品对银屑病也有一定疗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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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一日30mg,一次(早晨空腹1:3服)或分3次口服;儿童酌减,或遵医嘱。如症状缓解,可每周服用2-3次。 |
1 本品用注射用水2毫升溶解,可供静脉、肌内、动脉、鞘内注射。 2 用于急性白血病:肌肉或静脉注射,每次10~30mg,每周1~2次;儿童每日20~30mg/m2,每周一次,或视骨髓情况而定。 3 用于绒毛膜上皮癌或恶性葡萄胎:每日10~20mg,亦可溶于5%或10%的葡萄糖注射液500ml中静脉滴注,一日1次,5~10次为一疗程。总量80mg~100mg。 4 用于脑膜白血病:鞘内注射甲氨蝶呤每次一般6mg/m2,成人常用于5~12mg,最大不>12mg,一日1次,5天为一疗程。用于预防脑膜白血病时,每日10~15mg,一日1次,每隔6~8周一次。 5 用于实体瘤类(1)静脉一般20mg/m2/次。(2)亦可介入治疗。(3)高剂量并叶酸治疗某些肿瘤,方案根据肿瘤由医师判定,如骨肉瘤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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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有皮疹、瘙痒、头痛、面部浮肿和一些消化道反应,如恶心、呕吐、腹泻、软便。个别服用者可出现转氨酶[AST(GOT)·ALT(GPT)升高,均属轻度,一般在口服过程中或停药后消失。 日本对2164例用药者(上市前考察939例,上市后考察1225例)的不良反应进行统计,本品的不良反应及临床实验室检查值异常的发生率约为4.2%,不良反应发生率仅为2.3%,主要为肝功能损害异常[AST(GOT)·ALT(GPT)上升约占1.8%,皮肤异常(出疹、发红、瘙痒感等)约为1.3%、消化道异常(恶心、呕吐、食欲不振等)。 |
1. 骨髓抑制: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贫血、丙种球蛋白减少、多部位出血、败血症,这些副作用与剂量和使用时间有关。 2. 皮肤系统:红斑、瘙痒、荨麻疹、光敏感、脱色、瘀斑、毛细血管扩张、痤疮和疖痈,同时采用紫外线照射后银屑病的皮损可能会加重,还可发生脱发,但通常可再生。 3. 消化系统:牙龈炎、咽炎、胃炎、恶心、厌食、呕吐、腹泻、呕血、黑便、消化道溃疡和出血、肠炎,肝脏毒性可表现为急性肝萎缩和坏死、脂肪变性、门静脉纤维化或肝硬化。 4. 泌尿系统:肾衰、氮质血症、膀胱炎、血尿、卵子或精子减少,短期精液减少、月经不调、不育、流产、胎儿先天缺陷和严重的肾病。 5. 中枢神经系统:可发生头痛、眩晕、视觉模糊、失语症、轻度偏瘫和惊厥。 6. 其他 肺炎、代谢改变、糖尿病加重、骨质疏松作用、组织细胞异常改变,甚至有突然死亡的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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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老人、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 |
下列情况下禁用甲氨蝶呤:肾功能已受损害、孕妇、营养不良、肝肾功能不良或伴有血液病者,如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贫血及骨髓抑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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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乌苯美司,化学名称:N-[(2S,3R)-4-苯基-3-氨基-2-羟基丁酰]-L-亮氨酸。 化学结构式: 分子式:C16H24N2O4 分子量:308.37。 |
本品主要成份为:甲氨蝶呤。其化学名称为:L-(+)-N-[4-[[(2,4-二氨基-6-蝶啶基]甲基]甲氨基]苯甲酰基)谷氨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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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的薄膜衣片 |
本品为黄色的澄明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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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大剂量鞘内注射可致惊厥和其它难以处理的副作用,主要表现在神经系统。甲氨蝶呤应在有用细胞毒药物经验的医师持续地监督下使用,并应确认用药的益处大于潜在的危险性,应该告诉病人甲氨蝶呤的毒性和致命的副作用及其危险性,用药后应认真随访病人以便尽早发现副作用,应有适当的设施来处理可能发生的并发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