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mg |
按C8H9NO2·H2O计算0.25g |
|
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川抗制药有限公司 |
宁波大红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0287 |
国药准字H33021874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可增强免疫功能,用于抗癌化疗、放疗的辅助治疗,老年性免疫功能缺陷等。可配合化疗、放疗及联合应用于白血病、多发性骨髓瘤、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及造血干细胞移植后,以及其他实体瘤患者。 |
本品用于止血药。主要用于因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过度所引起的出血,包括急性和慢性,局限性或全身性的纤溶亢进性出血,后者常见于癌肿,白血病,妇产科意外,严重肝病出血等。 |
|
用法用量 |
成人,一日30mg,一次(早晨空腹1:3服)或分3次口服;儿童酌减,或遵医嘱。如症状缓解,可每周服用2-3次。 |
口服。一次0.25~0.5g,一日2~3次,每日总量为2g。 |
|
副作用 |
偶有皮疹、瘙痒、头痛、面部浮肿和一些消化道反应,如恶心、呕吐、腹泻、软便。个别服用者可出现转氨酶[AST(GOT)·ALT(GPT)升高,均属轻度,一般在口服过程中或停药后消失。 日本对2164例用药者(上市前考察939例,上市后考察1225例)的不良反应进行统计,本品的不良反应及临床实验室检查值异常的发生率约为4.2%,不良反应发生率仅为2.3%,主要为肝功能损害异常[AST(GOT)·ALT(GPT)上升约占1.8%,皮肤异常(出疹、发红、瘙痒感等)约为1.3%、消化道异常(恶心、呕吐、食欲不振等)。 |
长期应用有可能促进血栓形成。偶有头昏、头痛、腹部不适。 |
|
禁忌 |
儿童、老人、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 |
有血栓形成倾向者及有栓塞性疾病者禁用或慎用。 |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乌苯美司,化学名称:N-[(2S,3R)-4-苯基-3-氨基-2-羟基丁酰]-L-亮氨酸。 化学结构式: 分子式:C16H24N2O4 分子量:308.37。 |
氨甲苯酸。 |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的薄膜衣片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
注意事项 |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1.应用本品患者要监护血栓形成并发症的可能性。对于有血栓形成倾向者(如急性心肌梗死)宜慎用。2.本品一般不单独用于弥散性血管内凝血继发纤溶亢进所致的出血,以防进一步血栓形成,影响脏器功能,特别是急性肾功能衰竭。如有必要,应在肝素化的基础上应用本品。3.本品不可与其他凝血因子(如因子Ⅸ)合用,以防血栓形成。4.由于本品可导致继发性肾盂和输尿管凝血块阻塞,大量血尿时要慎用。5.宫内死胎所致低纤维蛋白原血症出血,用肝素治疗较本品更安全。6.慢性肾功能不全时用量酌减。治疗前列腺手术出血时,用量也应减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