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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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mg |
0.5g*100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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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川抗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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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0287 |
H201602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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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可增强免疫功能,用于抗癌化疗、放疗的辅助治疗,老年性免疫功能缺陷等。可配合化疗、放疗及联合应用于白血病、多发性骨髓瘤、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及造血干细胞移植后,以及其他实体瘤患者。 |
1、用于全身纤溶亢进所致的出血,如白血病、再生不良性贫血、紫癜等,以及手术中和手术后的异常出血。 2、用于局部纤溶亢进所致异常出血,如肺出血、鼻出血、生殖器出血、肾出血、前列腺手术中和术后的异常出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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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一日30mg,一次(早晨空腹1:3服)或分3次口服;儿童酌减,或遵医嘱。如症状缓解,可每周服用2-3次。 |
一般成人每日1-2g(2-4片),分2-4次口服,根据年龄盒症状可适当增减剂量,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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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有皮疹、瘙痒、头痛、面部浮肿和一些消化道反应,如恶心、呕吐、腹泻、软便。个别服用者可出现转氨酶[AST(GOT)·ALT(GPT)升高,均属轻度,一般在口服过程中或停药后消失。 日本对2164例用药者(上市前考察939例,上市后考察1225例)的不良反应进行统计,本品的不良反应及临床实验室检查值异常的发生率约为4.2%,不良反应发生率仅为2.3%,主要为肝功能损害异常[AST(GOT)·ALT(GPT)上升约占1.8%,皮肤异常(出疹、发红、瘙痒感等)约为1.3%、消化道异常(恶心、呕吐、食欲不振等)。 |
妥塞敏副作用较氨基己酸为少。偶有药物过量所致颅内血栓形成和出血。副作用尚有腹泻、恶心及呕吐;较少见的有经期不适(经期血液凝固所致)。必须持续应用妥塞敏较久者,应作眼科检查监护(例如视力测验、视觉、视野和眼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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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老人、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 |
1、对本品中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 2、正在使用凝血酶的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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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乌苯美司,化学名称:N-[(2S,3R)-4-苯基-3-氨基-2-羟基丁酰]-L-亮氨酸。 化学结构式: 分子式:C16H24N2O4 分子量:308.37。 |
氨甲环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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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的薄膜衣片 |
本品为白色薄膜衣片(异形片),出拳薄膜衣后显白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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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1)应用妥塞敏患者要监护血栓形成并发症的可能性。对于有血栓形成倾向者(如急性心肌梗死)宜慎用。 (2)妥塞敏一般不单独用于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纤溶性出血,以防进一步血栓形成,影响脏器功能,特别是急性肾功能衰竭。如有必要,应在肝素化的基础上才应用妥塞敏。 (3)如与其他凝血因子如因子IX等合用,应警惕血栓形成,一般认为在凝血因子使用后8小时再用妥塞敏较为妥善。 (4)由于妥塞敏可导致继发肾盂和输尿管凝血块阻塞,血友病或肾盂实质病变发生大量血尿时要慎用。 (5)宫内死胎所致低纤维蛋白原血症出血,肝素治疗较妥塞敏为安全。 (6)慢性肾功能不全时用量酌减,给药后尿液浓度常较高:治疗前列腺手术出血时,用量也应减少。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