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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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2片 |
2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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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南京正科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湖南洞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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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0557 |
国药准字H430205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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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成人抑郁症。 |
本品在三环类抗抑郁药中镇静效应最强,对抑郁患者可使情绪明显改善,适用于治疗焦虑性或激动性抑郁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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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片(4mg),一日两次。2-3周逐渐起效。用药3-4周后视需要可增至一日3片(12mg),分三次服用。每日最大剂量不得超过3片(12mg)。 |
口服。成人常用量开始一次25mg,一日2~3次,然后根据病情和耐受情况逐渐增至一日150~250mg,一日3次,高量一日不超过300 mg,维持量一日50~15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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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口干,便秘,多汗,失眠,勃起困难,排尿困难,尿潴留,心率加快,静坐不能,眩晕或体位性低血压。 |
治疗初期可能出现抗胆碱能反应,如多汗、口干、视物模糊、排尿困难、便秘等。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可出现嗜睡,震颤、眩晕。可发生体位性低血压。偶见癫痫发作、骨髓抑制及中毒性肝损害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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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下列情况应禁用:妊娠、分娩、哺乳期妇女;对本品过敏或对其成份过敏的;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有惊厥史者,如癫痫患者;前列腺增生引起的排尿困难者;血压过低(低血压)患者;心脏病患者,如近期发生心血管意外事件的患者。 |
严重心脏病、近期有心肌梗死发作史、癫痫、青光眼、尿潴留、甲状腺机能亢进、肝功能损害,对三环类药物过敏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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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甲磺酸瑞波西汀。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阿米替林分子式:C20H23N·HCl分子量:313.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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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白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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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停用7天以内不宜使用MAOI;2、停用MAOI不超过2周者,亦不宜使用本品;3、服用本品后不会立即减轻症状,通常症状的改善会在服药后几周内出现,因此,即使服药后没有立即出现病情好转也不应停药,直到服药几个月后医生建议停药为止;4、坚持每天服药是十分必要的,但如果错过一次服药,可在下一个用药时间继续服用下一个剂量即可。 |
肝、肾功能严重不全、前列腺肥大、老年或心血管疾患者慎用。使用期间应监测心电图。本品不得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合用,应在停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后14天,才能使用本品。患者有转向躁狂倾向时应立即停药。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作机械或高空作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