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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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20g |
0.1g*48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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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宏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宏兴制药厂 |
开封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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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1107 |
国药准字H410224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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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活血化淤,健脾补肾,能降低血清脂质,改善微循环。用于高脂血症。 |
本品用于治疗成人饮食控制疗法效果不理想的高脂血症,其降甘油三酯及混合型高脂血症作用较胆固醇作用明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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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 1-2g(约5-10丸),一日2次。 |
成人常用量:口服,一次0.1g,每日3次,维持量每次0.1g,每日1~2次。为减少胃部不适,可与饮食同服;肾功不全及老年患者用药应减量;治疗2个月后无效应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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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发生率约有2%~15%。胃肠道反应包括腹部不适、腹泻、便秘最常见(约5%);皮疹(2%);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包括乏力、头痛、性欲丧失、阳萎、眩晕、失眠(约3%~4%);本品属氯贝丁酸衍生物,有可能引起肌炎、肌病和横纹肌溶解综合征,导致血肌酸磷酸激酶升高;发生横纹肌溶解,主要表现为肌痛合并血肌酸磷酸激酶升高、肌红蛋白尿、并可导致肾衰,但较罕见;在患有肾病综合征及其他肾损害而导致血白蛋白减少的患者或甲状腺机能亢进的患者,发生肌病的危险性增加。(约1%);有使胆石增加的趋向,可引起胆囊疾病,乃至需要手术;在治疗初期可引起轻度至中度的血液学改变,如血红蛋白、血细胞比积和白细胞降低等。偶有血氨基转移酶增高,包括丙氨酸及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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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非诺贝特过敏者禁用;有胆囊疾病史﹑患胆石症的患者禁用,本品可增加胆固醇向胆汁的排泌,从而引起胆结石。严重肾功能不全﹑肝功能不全﹑原发性胆汁性肝硬化或不明原因的肝功能持续异常的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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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丹参、三七、何首乌、人参、黄精、泽泻、当归、川芎、肉桂、淫羊藿、五加皮。 |
主要成份:非诺贝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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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黑色的浓缩水蜜丸,除去包衣后显棕褐色 ;味甘、苦、微涩。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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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本品对诊断有干扰,服用本品时血小板计数﹑血尿素氮﹑氨基转移酶﹑血钙可能增高;血碱性磷酸酶﹑γ谷氨酰转肽酶及胆红素可能降低。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1.全血象及血小板计数。2.肝功能试验。3.血胆固醇﹑甘油三酯或低密度脂蛋白。4.血肌酸磷酸激酶。如果临床有可疑的肌病的症状(如肌痛﹑触痛﹑乏力等)或血肌酸磷酸激酶显著升高,则应停药。在治疗高血脂的同时,还需关注和治疗可引起高血脂的各种原发病,如甲状腺机能减退﹑糖尿病等。某些药物也可引起高血脂,如雌激素﹑噻嗪类利尿药和β-受体阻滞剂等,停药后,则不再需要相应的抗高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