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支装10g |
60ml/盒 |
|
生产企业 |
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贵州恒霸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4124 |
国药准字Z20025252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各种湿疹,皮炎,皮肤瘙痒,蚊臭虫叮咬红肿等各种皮肤疾患,对过敏性鼻炎和防治感冒也有一定效果。 |
苗医:抬赊抬凯:轮官、轮洗,劳冲,凯豆。 中医:清热凉血、活血化瘀、消肿止痛。用于软组织损伤、II度烧烫伤、湿疹、疱疹。 |
|
用法用量 |
外用,涂敷患处。一日2~4次;防治感冒可涂鼻下上唇处,鼻炎涂鼻腔内。 |
将喷头对准患处距15-20cm,连续按压喷头顶部,使药液均匀喷至创面。对软组织损伤所致皮肤瘀血、肿胀、疼痛等症,可直接喷于患处或将药液喷于药棉上,用药棉贴于患处,每日喷2-6次。对新鲜烧烫伤创面,连续喷药3-4次即可止痛,如有水泡,将其刺破,泡皮不须剥落。止痛后,每日用药2-6次。(视其轻重,每日也可多喷数次)至痂皮脱落痊愈。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对该品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
成分 |
丹皮酚、丁香油。 |
抓地虎、见血飞、铁筷子、白及、马鞭草、草乌、仙鹤草、山豆根、莪术、三棱。 |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微黄色的软膏。 |
本品为棕红色至黄色的澄清液体;久置有少量沉淀、气清香。 |
|
注意事项 |
1.该品为外用药,不可内服。 2.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 3.切勿接触眼睛。皮肤破溃处禁用。 4.患处忌同时使用油脂类物质及护肤品。 5.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以清水洗净,必要时应向医师咨询。 6.因糖尿病、肾病、肝病、肿瘤等疾病引起的皮肤瘙痒,不属本品适应范围。 7.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8.用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只限外用不得内服。酒精过敏患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