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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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支装10g |
10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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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清华德人西安幸福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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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4124 |
国药准字Z20013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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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各种湿疹,皮炎,皮肤瘙痒,蚊臭虫叮咬红肿等各种皮肤疾患,对过敏性鼻炎和防治感冒也有一定效果。 |
解毒杀虫,止痒收敛,活血祛瘀。用于疥疮,湿疹,脂溢性皮炎,瘙痒性皮肤病,花斑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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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涂敷患处。一日2~4次;防治感冒可涂鼻下上唇处,鼻炎涂鼻腔内。 |
外用,用温水将患部洗净,使用前将所附的小袋雄黄颗粒加入药液中摇匀,取出部分药液,按1:150的比例用温水稀释,外搽或外洗患部,早晚各一次,用量可按患部面积大小而定,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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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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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该品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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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丹皮酚、丁香油。 |
苦参、百部、花椒、白鲜皮、硼砂、雄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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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微黄色的软膏。 |
本品为棕色的液体,小袋内容物为橙红色的颗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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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该品为外用药,不可内服。 2.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 3.切勿接触眼睛。皮肤破溃处禁用。 4.患处忌同时使用油脂类物质及护肤品。 5.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以清水洗净,必要时应向医师咨询。 6.因糖尿病、肾病、肝病、肿瘤等疾病引起的皮肤瘙痒,不属本品适应范围。 7.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8.用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本品仅供外用,切忌入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