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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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支装10g |
2mg(按C21H21N·HCl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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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科瑞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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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4124 |
国药准字H500209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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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各种湿疹,皮炎,皮肤瘙痒,蚊臭虫叮咬红肿等各种皮肤疾患,对过敏性鼻炎和防治感冒也有一定效果。 |
用于过敏性疾病,如荨麻疹、丘疹性荨麻疹、湿疹、皮肤瘙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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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涂敷患处。一日2~4次;防治感冒可涂鼻下上唇处,鼻炎涂鼻腔内。 |
口服。成人一次1-2片,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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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嗜睡、口干、乏力、头晕、恶心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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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该品过敏者禁用。 |
1 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2 青光眼、尿潴留和幽门梗阻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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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丹皮酚、丁香油。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赛庚啶,其辅料为:单硬脂酸甘油酯、白凡士林、硬脂酸、十八醇、液状石蜡、甘油、吐温-80、三乙醇胺、羟苯乙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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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微黄色的软膏。 |
本品为白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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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该品为外用药,不可内服。 2.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 3.切勿接触眼睛。皮肤破溃处禁用。 4.患处忌同时使用油脂类物质及护肤品。 5.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以清水洗净,必要时应向医师咨询。 6.因糖尿病、肾病、肝病、肿瘤等疾病引起的皮肤瘙痒,不属本品适应范围。 7.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8.用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3.老年人及2岁以下小儿慎用。4.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5.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