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支装10g |
每1ml相当于饮片1.05g |
|
生产企业 |
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陕西天地人和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4124 |
国药准字B20020193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各种湿疹,皮炎,皮肤瘙痒,蚊臭虫叮咬红肿等各种皮肤疾患,对过敏性鼻炎和防治感冒也有一定效果。 |
清热解毒,燥湿杀虫,止痒。用于湿热蕴毒所致的湿疹,及阴道炎症见带下量多,色黄臭秽,阴道瘙痒。 |
|
用法用量 |
外用,涂敷患处。一日2~4次;防治感冒可涂鼻下上唇处,鼻炎涂鼻腔内。 |
外用。将患部洗净,取适量涂搽患处,每日2~3次。阴道炎患者取药液20毫升,加温开水10倍稀释,擦洗外阴并用冲洗器冲洗阴道。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个别患者皮损处出现潮红,停药后症状自行消失。 |
|
禁忌 |
对该品过敏者禁用。 |
阴道炎患者经期、孕期禁用。 |
|
成分 |
丹皮酚、丁香油。 |
苦参、黄柏、地肤子、蛇床子、白矾、花椒。 |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微黄色的软膏。 |
本品为黄棕色至棕色的液体,久置可产生能摇散的沉淀,气微香。 |
|
注意事项 |
1.该品为外用药,不可内服。 2.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 3.切勿接触眼睛。皮肤破溃处禁用。 4.患处忌同时使用油脂类物质及护肤品。 5.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以清水洗净,必要时应向医师咨询。 6.因糖尿病、肾病、肝病、肿瘤等疾病引起的皮肤瘙痒,不属本品适应范围。 7.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8.用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皮肤干燥、肥厚伴有裂口者不宜使用。4.用药期间,涂药部位出现烧灼感、瘙痒、红肿等应立即停用,并用清水洗净,必要时应向医师咨询。5.阴道炎患者治疗期间忌房事,配偶如有感染应同时治疗。6.未婚或绝经后患者妇科用药时,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7.外阴白色病变、糖尿病所致的阴部瘙痒不宜使用。8.带下量多、阴痒伴有尿频、尿急、尿痛者,或伴血性分泌物者应去医院就诊。9.用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