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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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支装10g |
每支装10克;每支装15克;每支装20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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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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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4124 |
国药准字Z340208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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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各种湿疹,皮炎,皮肤瘙痒,蚊臭虫叮咬红肿等各种皮肤疾患,对过敏性鼻炎和防治感冒也有一定效果。 |
本品用于治疗荨麻疹,过敏性鼻炎、湿疹,皮炎,皮肤瘙痒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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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涂敷患处。一日2~4次;防治感冒可涂鼻下上唇处,鼻炎涂鼻腔内。 |
口服,成人及6岁以上儿童用量为每日一次,每次1处。2-6岁儿童,每日一次,每次半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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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可能会使个别患者产生头痛、嗜睡、口干、疲倦、衰弱、腹痛等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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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该品过敏者禁用。 |
1.禁用于肌酐清除率<10ml/分钟的肾病晚期患者。2.禁用于伴有特殊遗传性疾病(患有罕见的半乳糖不耐受症、原发性肠乳糖酶缺乏(Lapplactase)或葡萄糖-乳糖吸收不良)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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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丹皮酚、丁香油。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左西替利嗪。 化学名称:R-(-)2-[2-[4-[4-(氯苯基)苯甲基]-1-哌嗪基]乙氧基]乙酸二盐酸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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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微黄色的软膏。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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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该品为外用药,不可内服。 2.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 3.切勿接触眼睛。皮肤破溃处禁用。 4.患处忌同时使用油脂类物质及护肤品。 5.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以清水洗净,必要时应向医师咨询。 6.因糖尿病、肾病、肝病、肿瘤等疾病引起的皮肤瘙痒,不属本品适应范围。 7.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8.用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有肝功能障碍或障碍史者慎用;2.高空作业,驾驶或操作机器期间慎用;3.避免与镇静剂同服;4.酒后避免使用本品;5.肾功能减损患者使用本品适当减量;6.妊期及哺乳期妇女禁用本品;7.2周岁以下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定;8.通常老年人生理机能衰退,需慎用本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