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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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瓶装10g;每瓶装100g;每瓶装150g;每袋装15g |
每袋装15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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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滇虹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葵花药业集团(冀州)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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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253 |
国药准字Z19983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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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彝医:中医:活血化瘀,疏肝理气,调经止痛。用于妇女瘀血阻滞所致月经不调,痛经,经期不适。 |
活血调经。用于血瘀所致的月经不调,症见经水量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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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15克(2~3勺),一日2次;自月经前第10~15天开始,连服10~15天为一疗程,经期可不停药。用量和服药时间可酌减;或遵医嘱。 |
开水冲服。一次15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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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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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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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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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紫丹参、莪术、竹叶柴胡、三七、赤芍、当归、三棱、香附、延胡索、甘草。 |
益母草。辅料为蔗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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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黑褐色稠厚的半流体;味甜、苦。 |
本品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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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食物。2.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应去医院就诊。4.治疗痛经,宜在经前开始服药。如有生育要求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合并胃炎者,宜饭后服用。加适量蜂蜜调服可改善口感。6.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或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⒈孕妇禁用。 ⒉忌食生冷食物。 ⒊气血两虚引起的月经量少,色淡质稀,伴有头晕心悸,疲乏无力等不宜选用本药。 ⒋有高血压、心脏病、肾病、糖尿病或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⒌平素月经量正常,突然出现经量少,须去医院就诊。 ⒍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药。 ⒎各种流产后腹痛伴有阴道出血,服药一周无效者应去医院就诊。 ⒏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取药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 ⒐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⒑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⒒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