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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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25g |
2.5mg*20片*4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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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贵州天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药物研究院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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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2020960 |
国药准字H120206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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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单纯饮食控制不满意的2型糖尿病患者,尤其是肥胖和伴高胰岛素血症者,用本药不但有降血糖作用,还有减轻体重和高胰岛素血症的效果。对某些磺酰脲类疗效差的患者可奏效,如与磺酰脲类降血糖药、小肠糖苷酶抑制剂或噻唑烷二酮类降糖药合用,较分别单用的效果更好。亦可用于胰岛素治疗的患者,以减少胰岛素的用量。 |
适用于经饮食控制及体育锻炼2~3个月疗效不满意的轻、中度2型糖尿病患者,这类糖尿病患者的胰岛b细胞需有一定的分泌胰岛素功能,且无急性并发症(如感染、创伤、酮症酸中毒、高渗性昏迷等),不合并妊娠,无严重的慢性并发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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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最大推荐剂量为每日1.8g。通常起始剂量为0.25g,每日二次,餐前服用。约一周后,如病情控制不满意,可加至一日3次,每次0.25g,逐渐加至每日1.8g,分次服用。儿童患者的起始剂量一般为0.25g,每天二次,餐前服用。根据血糖控制情况,可酌情增加剂量,最高剂量可为每天1.8g,分次服用。 |
口服:剂量因人而异,一般推荐剂量2.5~20mg/日,早餐前30分钟服用,日剂量超过15mg,宜在早、中、晚分三次餐前服用。单用饮食疗法失败者:起始剂量一日2.5~5mg,以后根据血糖和尿糖情况增减剂量,每次增减2.5~5.0mg。一日剂量超过15mg,分2~3次餐前服用。已使用其他口服磺酰脲类降糖药者:停用其他磺酰脲药3天,复查血糖后开始服用本品。从5mg起逐渐加大剂量,直至产生理想的疗效。最大日剂量不超过3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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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常见的有:恶心、呕吐、腹泻、口中有金属味。2.有时有乏力、疲倦、头晕、皮疹。3.乳酸性酸中毒虽然发生率很低,但应予注意。临床表现为呕吐、腹痛、过度换气、神志障碍,血液中乳酸浓度增加而不能用尿毒症、酮症酸中毒或水杨酸中毒解释。4.可减少肠道吸收维生素B12,使血红蛋白减少,产生巨红细胞贫血,也可引起吸收不良。 |
1较常见的为肠胃道症状(如恶心,上腹胀满)、头痛等,减少剂量即可缓解。2个别患者可出现皮肤过敏。3偶见低血糖,尤其是年老体弱者、活动过度者、不规则进食、饮酒或肝功能损害者。4亦偶见造血系统可逆性变化的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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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下列情况应禁用:1.2型糖尿病伴有酮症酸中毒、肝及肾功能不全(血清肌酐超过1.5mg/dl)、肺功能不全、心力衰竭、急性心肌梗死、严重感染和外伤、重大手术以及临床有低血压和缺氧情况。2.糖尿病合并严重的慢性并发症(如糖尿病肾病、糖尿病眼底病变)。3.静脉肾盂造影或动脉造影前。4.酗酒者。5.严重心、肺病患者。6.维生素B12、叶酸和铁缺乏的患者。7.全身情况较差的患者(如营养不良、脱水)。 |
1对磺胺药过敏者。2已明确诊断的1型糖尿病患者。32型糖尿病患者伴有酮症酸中毒、昏迷、严重烧伤、感染、外伤和重大手术等应激情况。4肝、肾功能不全者。5白细胞减少的病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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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盐酸二甲双胍。 |
格列吡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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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肠溶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
本品为白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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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Ⅰ型糖尿病不应单独应用本品(可与胰岛素合用)。2.用药期间经常检查空腹血糖、尿糖及尿酮体,定期测血肌酐、血乳酸浓度。3.与胰岛素合用治疗时,防止出现低血糖反应。 |
1病人用药时应遵医嘱,注意饮食控制和用药时间。2下列情况应慎用:体质虚弱、高热、恶心和呕吐、有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或垂体前叶功能减退症者。3用药期间应定期测血糖、尿糖、尿酮体、尿蛋白和肝、肾功能、血象,并进行眼科检查。4避免饮酒,以免引起类戒断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