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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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5g(以盐酸二甲双胍计) |
2.1ml:4.2mg(42000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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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贵州天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仁会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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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73382 |
国药准字S20160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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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本品首选用于单纯饮食控制及体育锻炼治疗无效的2型糖尿病,特别是肥胖的2型糖尿病。 2)对于1型或2型糖尿病,本品与胰岛素合用,可增加胰岛素的降血糖作用,减少胰岛素用量,防止低血糖发生。 3)本品也可与磺酰脲类口服降血糖药合用,具协同作用。 |
本品用于成人2型糖尿病患者控制血糖; 适用于单用二甲双胍血糖控制不佳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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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应遵医嘱服用。 成人最大推荐剂量为每日1.8g。通常起始剂量为0.25g,每日二次,餐前服用。约一周后,如病情控制不满意,可加至一日3次,每次0.25g,逐渐加至每日1.8g,分次服用。 儿童患者的起始剂量一般为0.25g,每天二次,餐前服用。根据血糖控制情况,可酌情增加剂量,最高剂量可为每天1.8g,分次服用。 |
本品的起始剂量为每次0.1mg(5μl),每日三次,餐前5分钟皮下注射,注射部位可选腹部、大腿或者上臂。治疗2周后,剂量应增加至0.2mg(100μl),每日三次。药品首次使用后,可在不高于25℃的室温条件下保存7天。 尚无本品静脉或肌肉注射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资料。 本品与贝那鲁肽注射系统配套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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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品常见不良反应包括腹泻,恶心,呕吐,胃胀,乏力,消化不良,腹部 不适及头痛。其它少见者为大便异常、低血糖、肌痛、头昏、头晕、指甲异常、皮疹、出汗增加、味觉异常、胸部不适、寒战、流感症状、潮热、心悸、体重减轻等。二甲双胍可减少维生素B12吸收,但极少引起贫血。本品在治疗剂量范围内,引起乳酸性酸中毒罕见。 |
本品2期及3期临床试验中,受试者在原用二甲双胍用法用量维持不变基础上合用本品0.1mg和0.2mg治疗12周,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轻到中度恶心,症状的发生频率和严重程度会随治疗时间的延长而降低。 使用本品发生低血糖的几率较低,与安慰剂类似。 临床试验过程中未发现本品对血压及心率的影响。 本品其他不良反应还包括头晕、乏力、呕吐等。 由于本品的体内起效和降解速度均较快,上述不良反应的发生多在给药后全身性疾病及给药部位反应:乏(10.4%,2.7%) 以下为使用本品0.2mg,每日三次,发生的常见(≥1%且<10%)的不良事件。 胃肠系统疾病;呕吐(8.7%,1.8%)、腹泻(4.3%,53%) 代谢及营养类疾病:高脂血症(7.5%,5.3%)、低血糖(5.8%,7.1%)、食欲下降(5.5%,3.5%)、胆固醇升高(4.9%,4.4%)、血脂异常(3.2%,3.5%)、厌食(32%,0%) 神经系统疾病:头痛(43%,0.9%) 感染及侵染类疾病:上呼吸道感染(2.9%,1.8%)、泌尿系感染(2.6%,1,8%) 全身性疾病及给药部位反应:疼痛(2.0%,0%) 各类检查:甘油三脂升高(6.6%,11.5%)、尿酸升高(4.0%,1,8%)、低密度脂蛋白升高(3.5%,4.4%)、转氨酶升高(2.6%,5.3%) 国外同类产品的不良反应情况 据文献报道,国外同类产品大样本临床研究中主要的不良反应为恶心、腹泻、呕吐、低血糖、厌食等,此外,还有少数急性胰腺炎及甲状腺相关的不良事件报道,在本品临床研究中虽未观察到,但使用过程中均需加以注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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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肾脏疾病或下列情况禁用:心力衰竭(休克)、急性心肌梗塞和败血症等引起的肾功能障碍(血清肌酐水平≥1.5毫克/分升(男性),≥1.4毫克/分升(女性)或肌酐清除异常)。 (2)需要药物治疗的充血性心衰,和其他严重心、肺疾患。 (3)严重感染和外伤,外科手术,临床有低血压和缺氧等。 (4)已知对盐酸二甲双胍过敏。 (5)急性或慢性代谢酸中毒,包括有或无昏迷的糖尿病酮症酸中毒,和糖尿病酮症酸中毒需要用胰岛素治疗。 (6)酗酒者。 (7)接受血管内注射碘化造影剂者,应暂时停用本品。 (8)维生素B12、叶酸缺乏未纠正者。 |
对本品所含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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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盐酸二甲双胍。 |
活性成份:贝那鲁肽(重组人胰高血糖素类多肽-1(7-36)) 氨基酸序列His-Ala-Gly-Thr-Phe-Thr-Ser-Asp-Val-Ser-Ser-Tyr-Leu-Glu-Gly-Gln-Ala-Ala-Lys-Glu一Phe一IIe一Ala一Trp一Leu一Val-Lys-Gly-Arg 分子式:C149H225N39O46 分子量:3298.7 辅料:甘露醇、丙二醇、苯酚(2.00-2.40mg/ml)、醋酸、醋酸钠、注射用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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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肠溶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
无色澄明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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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口服本品期间,应定期检查肾功能,以减少乳酸中毒的发生,尤其是老年患者更应定期检查肾功能。接受外科手术和碘剂X线摄影检查前患者应暂停止口服本品。 (2)肝功能不良:某些乳酸性酸中毒患者合并有肝功能损害。因此有肝脏疾病者应避免使用本品。 (3)应激状态:在发热、昏迷、感染和外科手术时,服用口服降糖药患者易发生血糖暂时控制不良,在此时必须暂时停用本品,改用胰岛素。待应激状态缓解后恢复使用。 (4)对1型糖尿病患者,不宜单独使用本品,而应与胰岛素合用。 (5)应定期进行血液学检查。本品治疗引起巨幼红细胞性贫血罕见。如发生应排除维生素B12缺乏。 (6)既往服用盐酸二甲双胍片治疗,血糖控制良好的2型糖尿病患者出现实验室化验异常或临床异常(特别是乏力或难于表达的不适)应当迅速寻找酮症酸中毒或乳酸酸中毒的证据,测定包括血清电解质、酮体、血糖、血酸碱度、乳酸盐、丙酮酸盐和二甲双胍水平,存在任何类型的酸中毒都应立即停用,开始其他恰当的治疗方法。 (7)单独接受盐酸二甲双胍片的患者正常情况下不会产生低血糖,但当进食过少,或大量运动后没有补充足够的热量,与其他降糖药联合使用(例如磺脲类药物和胰岛素),饮酒等情况下会出现低血糖,须注意。 (8)老年、衰弱或营养不良的患者,以及肾上腺和垂体功能低下,酒精中毒的患者更易发生低血糖。老年患者和服用β-肾上腺阻滞剂的患者的低血糖很难辨认,须注意。 (9)患者应当了解盐酸二甲双胍片治疗的潜在危险和益处,以及选择治疗的方式。也应知道同时控制饮食、规律运动的重要性,以及规律检测血糖、糖化血红蛋白、肾脏功能和血液学参数的重要性。 (10)须向患者解释乳酸酸中毒的危险性、症状和容易发生乳酸酸中毒的情况。当出现不能解释的过度呼气、肌痛、乏力、嗜睡或其他非特异性症状时,应立即停药,及时看医生。在二甲双胍治疗的初期常出现胃肠道症状,一旦患者坚持某一剂量治疗后出现胃肠道症状,通常与药物本身无关,随后出现的胃肠道症状可能是由于乳酸酸中毒或其他严重的疾病造成的。 |
1.本品不得用于1型糖尿病患者或用于治疗糖尿病酮症酸中毒。 2,本品不得用于有甲状腺髓癌(MTC)既往史或家族史患者以及2型多发性内分泌肿瘤综合征患者(MEN2)。 3.暂无本品在充血性心力衰竭患者中的治疗经验。 4.在炎症性肠病和糖尿病性胃轻瘫患者中的治疗经验有限,因此不推荐本品用于这些患者。 5.本品治疗过程中会伴随有一过性的胃肠道不良反应,包括恶心、呕吐和腹泻。 6.已经发现使用其他GLP-1类似物与发生胰腺炎风险相关。 7.已经发现其他GLP-1类似物的临床试验报告了包括血降钙素升高、甲状腺肿和甲状腺肿瘤在内的甲状腺不良事件,尤其是在之前患有甲状腺疾病的患者中。 8.尚未研究本品对驾驶和机械操作能力的影响。应告知患者在驾驶和操作机械时预防低血糖发生。 9.本品为无色澄明液体,当溶液颜色明显改变或有颗粒、浑浊时不得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