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片重0.55克 |
12片*4板 |
|
生产企业 |
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 |
重庆天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1020457 |
国药准字Z20053884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消肿止痛。用于脏腑蕴热,头痛目赤,口鼻生疮,湿热带下,疮疖肿痛 |
散风清热。用于头晕目眩,偏正头痛。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片,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4片,一日2次。 |
|
副作用 |
数患者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且不成形,应酌情减量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
尚不明确。 |
|
成分 |
黄芩、黄连、黄柏、连翘、赤芍、甘草 |
川芎、薄荷、白芷、荆芥穗、石膏。 |
|
性状 |
本品为黄色至棕黄色的片,气微香,味苦 |
本品为灰白色的片;气芳香,味苦、辛。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且不成形者,应酌情减量。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阴虚阳亢者不宜服用,其表现为眩晕,头胀痛,口苦,易怒,咽干,目赤,腰膝酸软。2.有肝脏疾病,肾脏疾病或其他较严重的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或服用无效者应向医师咨询。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