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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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25g |
50mg*12片(斯特里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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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德峰药业有限公司 |
浙江为康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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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1722 |
国药准字H200603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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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单纯饮食控制不满意的非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人,尤其是肥胖者。本品不但有降血糖作用,还可能有减轻体重的作用。对某些磺酰脲类无效的病例有效。 |
1.适用于治疗由动脉粥样硬化、大动脉炎、血栓闭塞性脉管炎、糖尿病所致的慢性动脉闭塞症。2.本品用于动脉硬化性闭塞所引起的慢性溃疡、疼痛、发冷及间歇跛行,并可用作上述疾病外科治疗(如血管成形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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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进食时或餐后服。开始用量通常为每日一次,一次二粒,晚餐时服用,根据血糖和尿糖调整用量,每日量大剂量不超过8粒。如果每日一次,每次8粒不能达到满意的疗效,可改为每日二次,每次4粒。 |
口服,一次100mg(二粒),一日2次,可根据病情适当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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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常见的有恶心、呕吐、腹泻、味觉异常等; 2.有时可出现腹痛、便秘、腹胀、消化不良、胃灼热,以及头晕、头痛、流感样症状、肌肉疼痛、低血压、心悸、潮红、寒战、胸部不适、皮疹、乏力、疲倦等; 3.乳酸酸中毒虽然发生率很低,但应予注意,临床表现为呕吐、腹痛、过度换气、神志障碍等; 4.可减少肠道吸收维生素B12,使血红蛋白减少,产生巨幼红细胞贫血,也可引起吸收不良。 |
1.全身不良反应:腹痛、背痛、头痛、感染、水肿。2.循环系统:偶有心悸、脉频、发热、头晕、低血压。3.消化系统:偶有胃部不适、上腹部痛、腹部胀满感、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软便、腹泻。4.过敏反应:偶有皮疹、发疹、荨麻疹、骚痒感。5.神经系统:偶有头痛、头重感、眼花、眩晕、失眠、发麻、偶感困倦、乏力。6.肝脏:偶有AST、ALT、LDH值上升。7.肾脏:偶有BUN、肌酸、尿酸值上升。8.其他:偶有浮肿、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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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2型糖尿病伴有酮症酸中毒、肝及肾功能不全、肺功能不全、心力衰竭、急性心肌梗死、严重感染和外伤、重大手术及临床有低血压和缺氧情况:既往有乳酸性酸中毒史者,以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对本药任何成分过敏者。2.患有3-4级充血性心力衰竭的病人。3.出血患者如血友病、毛细血管脆弱症、上消化道出血、咳血等。4.妊娠或有可能妊娠的妇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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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盐酸二甲双胍 |
化学名:6-4-(1-环已基-1H戊四唑(5,)丁氧基)3,4-二氢-1H-喹诺酮分子式:C20H27N5O2分子量:369.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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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白色粉末。 |
本品为胶囊状,内容物为白色粉末和颗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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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与胰岛素合用会增强降血糖作用,故应调整剂量。 2.本品可加强抗凝药(如华法林等)的抗凝血作用,导致出血倾向。 3.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不应单独应用本品。 4.定期检查血糖、尿糖、尿酮体、肾功能等。 5.既往有乳酸性酸中毒史者禁用。 6.发生有皮疹等过敏反应者应停药。 7.本品如与含醇饮料同服可发生腹痛,酸血症及体温过低。 8.本品与磺酰脲类并用时,可引起低血糖,应监测患者血糖浓度。 |
1、如果出现皮疹、发疹、荨麻疹、骚痒感,应停药。2、如果出现心跳加快、发热、头痛、头重感、头晕、眼花、发麻、偶感困倦、失眠、低血压,应减量或停药。3、以下患者慎服本品:月经期的患者、有出血倾向的患者;正在使用抗凝药或抗血小板药(如阿司匹林、噻氯匹定等)的患者;重症肝、肾功能障碍患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