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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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粒重1.5g |
每粒装0.4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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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葵花药业集团(伊春)有限公司 |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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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2104 |
国药准字Z109800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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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疏风解表,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咳嗽、咽痛;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
疏风散寒,祛痰止咳。本品用于体弱感冒,气短乏力,怕冷发热,头痛鼻塞,咳嗽痰多,胸闷恶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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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直肠给药。小儿一次1粒,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4粒,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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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虚症带下表现为带下清稀,无臭。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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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忌食辛辣、少进油腻。 |
凡是有寒湿证者慎用,单纯痰热型咳嗽、气喘不宜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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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金银花、黄芩、连翘;辅料为半合成脂肪酸酯。 |
党参、紫苏叶、葛根、前胡、茯苓、半夏(制)、陈皮、桔梗、甘草、枳壳、木香、生姜、大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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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色或深棕色的栓剂。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粉末;气香,味甘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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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直肠给药,禁止内服。2.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4.婴幼儿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热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发热重,微恶风,有汗,口渴,鼻流浊涕,咽喉红肿热痛,咳吐黄痰。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他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