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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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粒重1.5g |
10ml*10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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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黑龙江惠美佳制药有限公司 |
黑龙江喜人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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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1274 |
国药准字Z230215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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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疏风解表,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咳嗽、咽痛;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
疏风解表,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咳嗽、咽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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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直肠给药。小儿一次1粒,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20毫升(2支),一日3次;小儿酌减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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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虚症带下表现为带下清稀,无臭。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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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忌食辛辣、少进油腻。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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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金银花、黄芩、连翘;辅料为半合成脂肪酸酯。 |
金银花、黄芩、连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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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色或深棕色的栓剂。 |
本品为棕红色的澄清液体;味甜,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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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直肠给药,禁止内服。2.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4.婴幼儿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服药其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鼻塞流清涕,口不渴,咳吐稀白痰。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 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 并有其它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易接触到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它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