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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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粒重1.5g |
每袋装10g(相当原生药31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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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黑龙江惠美佳制药有限公司 |
河北金牛原大药业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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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1274 |
国药准字Z130216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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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疏风解表,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咳嗽、咽痛;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
清热,解毒,消炎,利咽喉。用于咽喉炎,感冒发热,上呼吸道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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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直肠给药。小儿一次1粒,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5克,一日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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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虚症带下表现为带下清稀,无臭。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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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忌食辛辣、少进油腻。 |
1.忌辛辣、鱼腥食物。 2.孕妇、糖尿病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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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金银花、黄芩、连翘;辅料为半合成脂肪酸酯。 |
水牛角浓缩粉 20g 野菊花 150g 板蓝根 300g 荆芥穗 150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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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色或深棕色的栓剂。 |
本品为淡棕色的颗粒;气腥,味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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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直肠给药,禁止内服。2.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4.婴幼儿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 3.不适用于外感风寒之咽喉痛者。 4.糖尿病患者慎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高热等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