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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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粒重1.5g |
1.7g*6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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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黑龙江惠美佳制药有限公司 |
辽宁亿邦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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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1274 |
国药准字Z21021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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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疏风解表,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咳嗽、咽痛;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
清热解毒。用于外感热病、热毒壅盛证,症见高热,烦躁;扁桃腺炎、上呼吸道炎、气管炎、感冒见上述症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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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直肠给药。小儿一次1粒,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1袋,一日2次,用温水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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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虚症带下表现为带下清稀,无臭。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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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忌食辛辣、少进油腻。 |
用于外感热病,热毒壅盛证,风寒外感证忌用;本品含重坠通下之品,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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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金银花、黄芩、连翘;辅料为半合成脂肪酸酯。 |
牛黄、穿心莲、磁石、竹叶卷心、广升麻、沉香、寒水石、栀子、石膏、硝石、芒硝、珍珠层粉等14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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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色或深棕色的栓剂。 |
本品为棕褐色的颗粒或薄膜衣颗粒,气香,味苦,微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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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直肠给药,禁止内服。2.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4.婴幼儿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并发症者应去医院就诊。5.小儿、孕妇、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对新清宁胶囊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