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粒重1.5g |
每瓶装300ml |
|
生产企业 |
黑龙江惠美佳制药有限公司 |
湖南康寿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1274 |
国药准字Z20080348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疏风解表,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咳嗽、咽痛;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
清热宣肺,化痰止咳。用于风热犯肺,内郁化火所致的咳嗽痰黄或吐痰不爽,咽喉肿痛,胸闷胀痛,感冒咳嗽及慢性支气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
用法用量 |
直肠给药。小儿一次1粒,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10ml,一日3次。 |
|
副作用 |
虚症带下表现为带下清稀,无臭。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忌食辛辣、少进油腻。 |
尚不明确。 |
|
成分 |
金银花、黄芩、连翘;辅料为半合成脂肪酸酯。 |
川贝母流浸膏、桔梗、枇杷叶、薄荷脑。辅料为蔗糖、杏仁香精。 |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或深棕色的栓剂。 |
本品为棕红色或棕色的半流体;气香,味甜、凉。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直肠给药,禁止内服。2.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4.婴幼儿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4.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5.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6.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