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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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重2.5g |
12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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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沙溪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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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0533 |
国药准字H220244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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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暑散热,生津止渴。用于感冒发热,中暑口渴,预防感冒。 |
?用于缓解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鼻塞、咽喉痛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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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泡服,一次1袋。 |
口服,一次1片,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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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白细胞或血小板减少、厌食、恶心、呕吐、皮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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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3、3岁以下儿童禁用。4、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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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黄芩、苍术、赤芍、甘草、高良姜、防风、青皮、紫苏叶、荆芥、柴胡、青蒿、苦丁茶、神曲(炒)、桔梗、麦芽(炒)、山楂(炒)、救必应、水翁花、金樱根、岗梅。辅料为茶叶。 |
乙酰氨基酚、盐酸金刚烷胺、咖啡因、人工牛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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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黑褐色颗粒状药茶;气香,味微甘苦。 |
本品为浅黄色圆形片,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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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6、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