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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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1g(按无水茶碱计) |
3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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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平光制药(焦作)有限公司 |
四川大冢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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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10102 |
国药准字H200505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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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支气管哮喘、喘息型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等缓解喘息症状;也可用于心源性肺水肿引起的哮喘。 |
适用于急、慢性呼吸道疾病(如急、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支气管扩张,肺结核等)引起的痰液粘稠,咳痰困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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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3次,饭后服或遵医嘱。 |
饭后口服,成人和12岁以上儿童:每次1粒,每日3次;长期服用者可减为每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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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茶碱的毒性常出现在血清浓度为15~20mg/ml,特别是在治疗开始,早期多见的有恶心、呕吐、易激动、失眠等,当血清浓度超过20mg/ml,可出现心动过速、心律失常,血清中茶碱超过40mg/ml,可发生发热、失水、惊厥等症状,严重的甚至呼吸、心跳停止致死。 |
偶见皮疹,少数患者出现胃肠道不适,偶见胃痛或腹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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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本品过敏的患者,活动性消化溃疡和未经控制的惊厥性疾病患者禁用。 2.55岁以上患者慎用。 3.新生儿血浆清除率可降低,血清浓度增加,应慎用,12岁以上儿童使用时请遵医嘱。 4.孕妇、产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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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甘氨酸茶碱钠。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氨溴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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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或粉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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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与其他茶碱缓释制剂一样,本品不适用于哮喘持续状态或急性支气管痉挛发作的患者。 2.应定期监测血清茶碱浓度,以保证最大的疗效而不发生血药浓度过高的危险。 3.肾功能或肝功能不全的患者、使用某些药物的患者及茶碱清除率减低者,在停用合用药物后,血清茶碱浓度的维持时间往往显著延长。应酌情调整用药剂量或延长用药间隔时间。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本品应避免与强力镇咳药同时使用。 2.服用本品时,不宜同服阿托品类药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