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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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1g(按无水茶碱计) |
60粒(阿斯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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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平光制药(焦作)有限公司 |
第一三共制药(上海)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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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10102 |
国药准字H200336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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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支气管哮喘、喘息型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等缓解喘息症状;也可用于心源性肺水肿引起的哮喘。 |
用于支气管哮喘和喘息性支气管炎,以及其它呼吸系统疾病引起的咳嗽、咳痰、喘息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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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3次,饭后服或遵医嘱。 |
15岁以上,1日3次,每次2粒,饭后口服。8岁以上15岁未满,1日3次,每次1粒。可根据年龄与病情作适当的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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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茶碱的毒性常出现在血清浓度为15~20mg/ml,特别是在治疗开始,早期多见的有恶心、呕吐、易激动、失眠等,当血清浓度超过20mg/ml,可出现心动过速、心律失常,血清中茶碱超过40mg/ml,可发生发热、失水、惊厥等症状,严重的甚至呼吸、心跳停止致死。 |
偶有皮疹,皮肤发红、瘙痒,恶心、呕吐,食欲不振,眩晕,心悸及排尿困难,停药后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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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本品过敏的患者,活动性消化溃疡和未经控制的惊厥性疾病患者禁用。 2.55岁以上患者慎用。 3.新生儿血浆清除率可降低,血清浓度增加,应慎用,12岁以上儿童使用时请遵医嘱。 4.孕妇、产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
1.哺乳期妇女禁用; 2.哮喘危象,严重心血管疾病患者禁用; 3.未满8岁的婴幼儿童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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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甘氨酸茶碱钠。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粒胶囊中含): 盐酸甲氧那明 12.5mg,那可丁 7mg 氨茶碱 25mg,马来酸氯苯那敏 2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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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本品为硬胶囊剂,内含白色或微黄色颗粒或粉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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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与其他茶碱缓释制剂一样,本品不适用于哮喘持续状态或急性支气管痉挛发作的患者。 2.应定期监测血清茶碱浓度,以保证最大的疗效而不发生血药浓度过高的危险。 3.肾功能或肝功能不全的患者、使用某些药物的患者及茶碱清除率减低者,在停用合用药物后,血清茶碱浓度的维持时间往往显著延长。应酌情调整用药剂量或延长用药间隔时间。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服用本品后出现皮疹、发红、呕吐、食欲不振、眩晕、排尿困难等症状时,应停止服药并请教医师。 2.有心脏疾患、高血压或高龄者,青光眼、甲亢、排尿困难者及正在接受治疗者遵医嘱服用。 3.服用本品后,有时引起困倦,故不要驾驶或操作机械。 4.发热中的儿童及有痉挛史的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本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