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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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1g(按无水茶碱计) |
20ml:0.1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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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平光制药(焦作)有限公司 |
深圳大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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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10102 |
国药准字H200003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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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支气管哮喘、喘息型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等缓解喘息症状;也可用于心源性肺水肿引起的哮喘。 |
1.严重的支气管哮喘(哮喘持续状态)。 2.对常规疗法治疗无效的慢性支气管痉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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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3次,饭后服或遵医嘱。 |
本品只可在医生指导下,采用呼吸器或适当的驱动式喷雾器给药,切不可注射或口服。 1.间歇性用法: 间歇性治疗每日重复4次,应从低剂量开始。 成人:0.5-1.0毫升(2.5-5.0mg),以注射用生理盐水稀释至2.0或2.5毫升,喷雾可维持约10分钟;部分成人可能需要10mg的较高剂量,可不经稀释,将2.0毫升(10mg)本品直接置入喷雾装置中,雾化 吸入,直至支气管得到扩张为止,通常约需要3-5分钟。 儿童:一岁半到十二岁以下儿童的常用剂量为0.5毫升(2.5毫克沙丁胺醇)以注射用生理盐水稀释到2.0或2.5毫升,部分?赡苄枰鲋?毫克,由于有可能发生短暂的低氧血症,可考虑辅以氧气治疗 。 2.连续性治疗: 将本品以注射用生理盐水稀释成每毫升含50ug-100ug沙丁胺醇的溶液,雾化吸入的通常给药速率为1mg/小时,最高可增至2mg/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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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茶碱的毒性常出现在血清浓度为15~20mg/ml,特别是在治疗开始,早期多见的有恶心、呕吐、易激动、失眠等,当血清浓度超过20mg/ml,可出现心动过速、心律失常,血清中茶碱超过40mg/ml,可发生发热、失水、惊厥等症状,严重的甚至呼吸、心跳停止致死。 |
雾化吸入本品可产生下列不良反应:肌肉震颤(通常表现为手颤),头晕,头痛,不安,失眠,心动过速,低钾血症,口、咽剌激感。 罕见下列不良反应:肌肉痉挛,过敏反应(血管性水肿、皮疹、支气管痉挛、低血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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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本品过敏的患者,活动性消化溃疡和未经控制的惊厥性疾病患者禁用。 2.55岁以上患者慎用。 3.新生儿血浆清除率可降低,血清浓度增加,应慎用,12岁以上儿童使用时请遵医嘱。 4.孕妇、产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
对本品成份及其它肾上腺素受体激动药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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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甘氨酸茶碱钠。 |
本品主要成份为硫酸沙丁胺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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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本品为无色或几乎无色澄清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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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与其他茶碱缓释制剂一样,本品不适用于哮喘持续状态或急性支气管痉挛发作的患者。 2.应定期监测血清茶碱浓度,以保证最大的疗效而不发生血药浓度过高的危险。 3.肾功能或肝功能不全的患者、使用某些药物的患者及茶碱清除率减低者,在停用合用药物后,血清茶碱浓度的维持时间往往显著延长。应酌情调整用药剂量或延长用药间隔时间。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 下列情况应慎用:伴有心血管疾患(冠状动脉供血不足、心律不齐、高血压)、甲状腺机能亢进、糖尿病及惊厥患者。 2. 若使用一般剂量无效时,应咨询医生,不能随意增加药物剂量或使用次数。反复过量使用可导致支气管痉挛,如有发生应立即停药,更改治疗方案。 3. 长期使用本品时,可能产生耐受性。 4. 使用过程中应注意监控血清钾的水平。 5. 本品应在医院内,由医生指导使用。增加使用吸入的β2-受体激动剂可能是哮喘恶化的征象,若出现此情况,可能需要重新评估对病人的治疗方法,应考虑合用糖皮质激素治疗。过量吸入本药会有不 良反应,因此吸入的剂量使用次数须遵医嘱。 6.运动员慎用。 7.严禁用于食品和饲料加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