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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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粒装0.3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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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南杏林春药业有限公司 |
贵州弘康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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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3020827 |
国药准字Z200905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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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补中益气,润肺生津。用于热病伤津,咽干口渴,气虚食少。 |
滋肾养肺。用于肺肾阴亏,潮热盗汗,咽干咳血,眩晕耳鸣,腰膝酸软,消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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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3~4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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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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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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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玉竹制成的煎膏剂. |
麦冬、五味子(制)、熟地黄、山茱蓃(制)、牡丹皮、山药、茯苓、泽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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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红色粘稠液体;气微香,味甜。 |
本品为黑褐色的大蜜丸;味微甜而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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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辛辣食物。2.感冒病人不宜服用。3.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糖尿病患者慎用。6.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未明显改善,或症状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不易消化食物。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4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