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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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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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南杏林春药业有限公司 |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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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3020827 |
国药准字Z200231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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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补中益气,润肺生津。用于热病伤津,咽干口渴,气虚食少。 |
养阴润肺,化痰止咳。用于肺肾阴虚,干咳少痰,咽干喉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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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支,一日3次。疗程二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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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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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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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玉竹制成的煎膏剂. |
百合、地黄、熟地黄、麦冬、玄参、川贝母、当归、白芍、桔梗、甘草。辅料为蜂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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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红色粘稠液体;气微香,味甜。 |
本品为棕色的澄清液体;气微香、味甘、略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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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辛辣食物。2.感冒病人不宜服用。3.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糖尿病患者慎用。6.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未明显改善,或症状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风寒咳嗽者不宜服用,其表现为咳嗽声重,鼻塞流清涕。3.脾胃虚弱,食少腹胀,大便稀溏者不宜服用。4.痰湿壅盛患者不宜服用,其表现为痰多粘稠或稠厚成块。5.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结核、肺心病及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7.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