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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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瓶装250g |
每支装10毫升(无糖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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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南时代阳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哈尔滨市康隆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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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3020740 |
国药准字Z41021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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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补中益气,润肺生津。用于热病伤津,咽干口渴,气虚食少。 |
滋肾养肺。用于肺肾阴亏,潮热盗汗,咽干,眩晕耳鸣,腰膝酸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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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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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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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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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玉竹制成的煎膏剂. |
麦冬、五味子、熟地黄、山茱萸(制)、牡丹皮、山药、茯苓、泽泻。辅料为阿司帕坦、苯甲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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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红色粘稠液体;气微香,味甜。 |
本品为棕黄色的澄清液体;味甜、酸、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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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辛辣食物。2.感冒病人不宜服用。3.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糖尿病患者慎用。6.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未明显改善,或症状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油腻食物。 2、感冒病人不宜服用。 3、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