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15粒重2克 |
每瓶装10ml |
|
生产企业 |
河南宛东药业有限公司 |
桂林维尔安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1021359 |
国药准字Z20055036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止咳平喘。用于伤风感冒,鼻塞,流涕,咳嗽,气喘,痰多。 |
祛风止痛,芳香通窍。用于伤风喷嚏,鼻塞头痛,舟车晕浪,跌打扭伤,肌肉酸痛,蚊虫叮咬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克,一日3次。 |
外用,涂擦患处。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尚不明确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眼睛、口腔、皮肤破损处忌用。 |
|
成分 |
麻黄(蜜炙)、苦杏仁、甘草、荆芥、桑白皮(蜜炙)、紫苏子(炒)。 |
薄荷油、樟脑油、水杨酸甲酯。 |
|
性状 |
本品为褐色或深褐色的浓缩水丸;味微苦。 |
本品为无色或微黄色的油状液体;有特臭。 |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用三天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4.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5.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使用本品时切勿触及眼睛、口腔等黏膜,皮肤破损处忌用。 3.儿童、孕妇及年老体弱者慎用。 4.涂布部位如有明显灼热感或瘙痒、局部红肿等情况,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