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丸重33mg(含咖啡因1.99mg) |
0.25g(25万单位) |
|
生产企业 |
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河北东风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120029 |
国药准字H20093873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通窍顺气,止咳化痰。用于急性支气管炎、急性咽炎等引起的咳嗽多痰、气促、气喘等症。 |
1.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急性咽炎、急性扁桃体炎。2.敏感细菌引起的鼻窦炎、急性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3.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以及肺炎支原体所致的肺炎等 |
|
用法用量 |
含服。一次10丸,一日6次。 |
口服,在饭前1小时或饭后2小时服用。 成人用量: 1.沙眼衣原体或敏感淋病奈瑟菌所致性传播疾病,仅需单次口服本品1.0g。 2.对其他感染的治疗:第1日,0.5g(2片)顿服,第2~5日,一日0.25g(1片)顿服;或一日0.5g(2片)顿服,连服3日。 小儿用量: 1.治疗中耳炎、肺炎,第1日,按体重10mg/kg顿服(一日最大量不超过0.5g(2片)),第2~5日,每日按体重5mg/kg顿服(一日最大量不得超过0.25g(1片))。 2.治疗小儿咽炎、扁桃体炎,一日按体重12mg/kg顿服(一日最大量不得超过0.5g(2片)),连用5日。 |
|
副作用 |
用药后偶见窦性心律不齐。 |
1.常见不良反应: (1)胃肠道:恶心、呕吐、腹泻、稀便、腹痛等。 (2)皮肤反应:皮疹、瘙痒等。 (3)其它反应:如厌食、阴道炎、头晕或呼吸困难等。 2.(1)消化系统:消化不良、胃肠胀气、黏膜炎、口腔念珠菌病、胃炎等。 (2)神经系统:头痛、嗜睡等。 (3)过敏反应:支气管痉挛等。 (4)其它反应:味觉异常等。 3.上市后口服制剂海观察到以下不良反应,期与本品相关性尚不清楚: (1)过敏反应:关节痛、血管性神经性水肿、荨麻疹、光过敏。 (2)心血管系统:心律不齐常、室性心动过速。 (3)胃肠道:极少见的伪膜性肠炎。舌染色。 (4)泌尿生殖系统:间质性肾炎、急性衰竭。 (5)造血机能:血小板减少症。 (6)肝胆系统:曾有报道阿奇霉素引起肝炎和胆汁郁积性黄疸等肝功能异常,偶尔引起肝坏死和肝衰竭,但罕有致死者,因果关系尚未确定。 (7)精神神经系统:攻击性反应、神经质、焦虑不安、忧虑、头晕、眩晕、惊厥、头痛、嗜睡、眩晕、多动。 (8)皮肤/辅助器官:罕见的严重皮肤反应如多形性红斑,Stevens-Johnson综合症及中毒性上皮溶解坏死等曾有报道。 (9)感觉器官:有报道大环内酯类抗生素能损害患者的听力。有些患者服用阿奇霉素后曾出现听力损害包括听力丧失、耳鸣和/或耳聋。椐调查研究表明这种现象与患者持续大剂量使用本品有关,通过对这些患者的随诊,发现大多数患者的听力可恢复。罕有阿奇霉素引起味觉变化的报道。 4.实验室检查异常:血清ALT、AST、肌酐、LDH、胆红素及碱性磷酸酶升高,白细胞、中性粒细胞及血小板计数减少。 |
|
禁忌 |
1.孕妇忌用。2.对咖啡因过敏者禁用。3.胃溃疡患者禁用。4.病态窦房结综合征患者禁用。 |
对阿奇霉素、红霉素或其他任何一种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
成分 |
桔梗、苦杏红、远志、五倍子、冰片、甘草、咖啡因。辅料为淀粉,苯甲酸等。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奇霉素。 |
|
性状 |
本品为灰黄色的片;具冰片香气,味辛凉,微苦。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
注意事项 |
1.本品含咖啡因,如同时服用其他含有咖啡因的药物或食品时,可能导致咖啡因引起的恶心、头痛、失眠等不良反应。2.心律失常患者慎用。3.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4.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5.糖尿病及脾胃虚寒泄泻者慎服,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儿童含服时存在误吸入气管的风险,且尚未有儿童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研究数据,应慎用且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哺乳期妇女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等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8.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9.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进食可影响阿奇霉素的吸收,故需在饭前1小时或饭后2小时口服。 2.轻度肾功能不全患者(肌酐清除率>40ml/分钟)不需作剂量调整,但阿奇霉素对较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中的使用尚无资料,给这些患者使用阿奇霉素时应慎重。 3.由于肝胆系统是阿奇霉素排泄的主要途径,肝功能不全者慎用,严重肝病患者不应使用。用药期间定期随访肝功能。 4.用药期间如果发生过敏反应(如血管神经性水肿、皮肤反应、Stevens-Johnson综合征及毒性表皮坏死等),应立即停药,并采取适当措施。 5.同其它抗生素制剂一样,应注意观察包括真菌在内的非敏感菌所致的二重感染症状。 6.治疗期间,若患者出现腹泻症状,应考虑假膜性肠炎发生。如果诊断确立,应采取相应治疗措施,包括维持水、电解质平衡、补充蛋白质等。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