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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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片重0.2g |
0.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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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辽宁华润本溪三药有限公司 |
海南省金岛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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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1021516 |
国药准字H19991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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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通窍顺气,止咳,化痰。用于支气管炎、咽炎等引起的咳嗽多痰,气促,气喘。 |
用于治疗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等疾病引起的痰液黏稠,咳出困难者和痰阻气管所致的肺通气功能不全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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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含服,一次1片,一日3~6次。 |
口服,成人一次0.2—0.5g,一日3次。儿童用量见下表:2~3岁,12~14公斤,0.1g/次,一日3次 4~6岁,16~20公斤,0.2g/次,一日3次 7~9岁,22~26公斤,0.3g/次,一日3次 10~12岁,28~32公斤,0.4g/次,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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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可见恶心、胃部不适、腹泻、轻度头痛以及皮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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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消化道溃疡活动期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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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桔梗、苦杏仁、远志、五倍子、冰片、甘草、咖啡因。 |
羧甲司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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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灰黄色的片;具冰片香气,味辛、凉、微苦。 |
颗粒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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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本品为口含片,不宜吞服,糖尿病及脾胃虚寒泄泻者慎服。 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4.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5.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药7日后,如症状未缓解,应立即就医。 2.有消化道溃疡史者慎用。 3.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