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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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片重0.6g |
2.4mgx100片/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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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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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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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0020534 |
国药准字H120202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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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宣通肺气,止咳平喘。用于支气管炎咳喘,老年痰喘。 |
用于缓解支气管哮喘或喘息型支气管炎伴有支气管痉挛的病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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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4片,一日2次。 |
口服。成人每次1-2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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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常见肌肉震颤,亦可见恶心、心率加快或心律失常。偶见有头晕、头昏、头痛、目眩、口舌发干、心烦、高血压、失眠、呕吐、颜面潮红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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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高血压及心脏病患者禁服。 |
1.对本品或其他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过敏者禁用。 2.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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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麻黄、苦杏仁、石膏、百部、桔梗、罂粟壳、甘草。 |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份硫酸沙丁胺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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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褐色片;味苦。 |
本品为白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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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脾胃虚寒泄泻者慎服。 4.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气喘时应去医院就诊。 5.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仅有支气管扩张作用,作用持续时间约4小时,不能过量使用,哮喘症状持续不 能缓解者要及时找医师诊治。 2.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慎用。 3.高血压,冠状动脉供血不足,心血管功能不全,糖尿病,甲状腺机能亢进等患者慎用。 4.久用本品易产生耐受性,使药效降低。此时患者对肾上腺素等扩张支气管作用的药物 也同样产生耐受性,使支气管痉挛不易缓解,哮喘加重。 5.对本品其他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过敏者禁用。 6.一般应用3日后症状仍不见缓解,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7.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医师诊治、处方后并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