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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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复方 |
每袋重10克(相当于总药材6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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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江西南昌桑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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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4024080 |
国药准字Z360214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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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
清热解表,止咳化痰。用于感冒发热,头痛鼻塞,伤风咳嗽,咽喉肿痛,四肢怠倦,流行性感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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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2粒,一日3次。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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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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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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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粒含对乙酰氨基酚250毫克,咖啡因15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1毫克,人工牛黄10毫克。 |
柴胡、金银花、葛根、青蒿、连翘、黄芩、桔梗、苦杏仁、薄荷脑。辅料为蔗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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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着色颗粒和粉末。 |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味甜、微苦,具清凉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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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 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3. 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4. 前列腺肥大、青光眼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7. 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8. 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9.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的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的指导下服用; 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8.糖尿病患者慎用;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清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