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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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复10粒x50板 |
1g:0.22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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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德元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吉林敖东洮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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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1023392 |
国药准字H200573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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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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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粒,一日3次。 |
口服。成人,一次1袋,一日2-3次。将药粉以温水溶解后立即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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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1.较常见的有恶心、呕吐、上腹不适。2.较少见胃肠道出血或溃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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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3.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1.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2.哮喘、鼻息肉综合征、对阿司匹林和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3.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溃疡病活动期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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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粒含对乙酰氨基酚250毫克,咖啡因15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1毫克,人工牛黄10毫克。辅料为:淀粉、蔗糖、滑石粉、氢氧化铝、食用色素。 |
赖氨匹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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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 |
本品为白色粉末,无臭,味微酸,对湿、热不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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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3.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4. 前列腺肥大、青光眼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7.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8.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3.年老体弱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5.痛风、肝肾功能减退、心功能不全、鼻出血、月经过多以及有溶血性贫血史的患者慎用。6.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7.发热伴脱水的患儿慎用。8.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请将本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