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复方 |
盐酸伪麻黄碱60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4毫克 |
|
生产企业 |
威海华新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浙江震元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3505 |
国药准字H10970315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
本品可减轻由于普通感冒、流行性感冒引起的上呼吸道症状和鼻窦炎,枯草热所致的各种症状,特别适用于缓解上述疾病的早期临床症状,如鼻塞、流涕、打喷嚏等症状。 |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2粒,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片,一日3次 |
|
副作用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头晕、困倦、口干、胃部不适、乏力、大便干燥等。 |
|
禁忌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对麻黄碱、氯苯那敏过敏者、严重高血压、严重心脏病及前列腺肥大伴排尿困难者禁用。 |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粒含对乙酰氨基酚250毫克,咖啡因15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1毫克,人工牛黄10毫克。 |
主要成份为盐酸伪麻黄碱、马来酸氯苯那敏 |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着色颗粒和粉末。 |
本品为类白色片。 |
|
注意事项 |
1. 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 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3. 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4. 前列腺肥大、青光眼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7. 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8. 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9.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一日剂量不得超过4片,疗程不超过3-7天。症状未改善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对本品中任一组分过敏者禁用; 3.服用本品期间禁止饮酒; 4.不能同时服用含有与本品成分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5.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6.老年心脏病、高血压、甲状腺疾病、糖尿病、前列腺肥大等患者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7.驾驶机动车,操作机器以及高空作业者工作时间禁用;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9.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10.服用过量或有严重反应时请即去医院就医; 11.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