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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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2粒/盒 |
0.3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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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州白云山光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贵州恒和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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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4290 |
国药准字H19999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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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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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2粒,一日3次。 |
口服。成人一次1~2粒,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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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有时又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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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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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粒含对乙酰氨基酚250毫克,咖啡因15毫克,马来酸氨苯那敏1毫克,人工牛黄10毫克。辅料为:淀粉、蔗糖、滑石粉、氢氧化铝、食用色素。 |
主要成份对乙酰氨基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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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为着色颗粒和粉末。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颗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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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用药3~7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服用本品期间禁止 饮酒。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者工作期间慎用。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当本品性状发 生改变时禁用。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