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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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片重0.5g |
0.5g*36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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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广西昌弘制药有限公司 |
四川省新鹿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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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B20020423 |
国药准字Z200536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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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疏风解热,利咽止痛。可改善咽喉干灼,疼痛,声音嘶哑。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耳部疼痛,胁痛口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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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含服,一次1~2片,一日10次。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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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少数患者可见恶心、腹痛、腹泻等消化道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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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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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肿节风、金银花、薄荷脑。辅料为糖、滑石粉、硬脂酸镁。 |
龙胆、柴胡、黄芩、栀子(炒)、泽泻、木通、车前子(盐炒)、当归、地黄、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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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浅灰棕色的片;气香,味甜、略带辛凉。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黄色颗粒及粉末;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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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3.孕妇慎用。4.糖尿病患者、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刺激性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高血压、心律失常、心脏病、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以及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年老体弱,大便溏软者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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