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ml*45支 |
||
生产企业 |
广东和平药业有限公司 |
葵花药业集团(吉林)临江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2370 |
国药准字Z20027889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补中益气,升阳举陷。用于脾胃虚弱,中气下陷所致的体倦乏力、食少腹胀、便溏久泻、肛门下坠。 |
大补元气,生津止渴。用于气虚所致的身倦乏力,食欲不振,心悸气短,失眠健忘。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袋(6克),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成分 |
炙黄芪、党参、白术(炒)、当归、升麻、柴胡、陈皮、炙甘草。 |
人参。辅料为:苯甲酸钠、乙醇。 |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的水丸;味微甜、微苦、辛。 |
本品为淡黄色至黄棕色的液体;具人参特异香气,味微苦 |
|
注意事项 |
1.忌不易消化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4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感冒发热病人及实证、热证者不宜服用葵花药业人参口服液。3.本品宜饭前服用。4.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葵花药业人参口服液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