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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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05%*10g |
0.3g*12粒*2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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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重庆华邦制药有限公司 |
青海普兰特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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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0760 |
国药准字Z20025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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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缓解13岁及以上儿童及成人激素敏感性皮肤病出现的炎症和瘙痒症状。 |
祛风燥湿,干"黄水"。用于湿疹,类风湿性关节炎,痛风等湿痹症,"黄水病",皮肤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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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均匀涂本品一薄层于患处,每日1~2次,每周总量不超过45g,勿采用封包治疗。 |
口服,一次2~3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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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常见的局部不良反应为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和刺痛(发生率0.4%)。其他局部不良反应发生率极低,由高到低排列为:灼热、瘙痒、刺激感、干燥、毛囊炎、多毛症、痤疮样药疹、皮肤色素减退、口周皮炎、过敏性接触性皮炎、皮肤溃烂、继发感染、皮肤萎缩和粟粒疹。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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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儿童、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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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丙酸倍他米松。 |
宽筋藤、诃子、毛诃子、决明子、黄葵子、余甘子、木香、乳香、巴夏噶、渣驯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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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乳膏。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粉末,气微香,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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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应在医师指导下用药,患者不应擅自延长用药时间。 2.本品仅供外用,避免接触眼睛。 3.本品不适宜采用封包疗法。 4.如出现局部不良反应应及时与医生联系,如局部皮肤刺激症状加重,应停药并对症治疗。 5.未经医生允许本品不能与任何含有皮质激素的药物合用。 6.本品不适用于面部和婴儿皮肤。 7.如患者继发皮肤感染,应在有效抗生素治疗下慎用本品。若无好转则需停药直至感染被完全控制。 8.大量使用高效外用皮质激素后应定期检查HPA轴功能,常用方法有尿游离皮质醇测定、ACTH兴奋试验等。若出现HPA轴抑制,则应停药观察或者减少用药次数,或者换用疗效较低的品种。 |
1.忌烟酒、油腻及腥发食物。2.本品宜饭后服用。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其它滋补性中药。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