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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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50μg*200揿 |
5mg*5片(白三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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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京卫制药有限公司 |
四川大冢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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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13273 |
国药准字H200648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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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预防和治疗常年性及季节性过敏性鼻炎,也可用于血管舒缩性鼻炎。 |
成人和2岁及2岁以上儿童哮喘的预防和长期治疗,包括预防白天和夜间的哮喘症状,治疗对阿司匹林敏感的哮喘患者以及预防运动引起的支气管收缩;本品适用于2岁及2岁以上儿童和成人以减轻季节性过敏性鼻炎引起的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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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鼻腔喷入:左手喷右侧鼻孔,右手喷左侧鼻孔,避免直接喷向鼻中隔。成人一次每鼻孔2揿,一日2次;也可一次每鼻孔1揿(50微克),一日3~4次。一日总量不可超过8揿(400微克)。 |
每日一次。哮喘病人应在睡前服用,季节性过敏性鼻炎病人可根据自身的情况在需要时间服药。同时患有哮喘和季节性过敏性鼻炎的病人应每晚用药一次。(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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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少数患者可出现鼻、咽部干燥或烧灼感、打喷嚏、味觉及嗅觉改变以及鼻出血等。2.偶见过敏反应如皮疹、荨麻疹、瘙痒、皮肤红斑、眼、面、唇以及咽喉部水肿。3.罕见眼压升高、鼻中隔穿孔。 |
本品一般耐受性良好。不良反应轻微,通常不需要终止治疗。本品总的不良反应发率与安慰剂相似。 15岁及15岁以上哮喘患者 已在大约2600名15岁及15岁以上的成年哮喘患者中进行了临床研究,评价了本品使用情况。在两项设计相似,安慰剂对照的12周的临床试验中,本品治疗组中1%的患者出现的比安慰剂组高且与药物相关的不良事件是腹痛和头痛。但这些不良事件的发生率在两组间无显著差异。 在临床研究中,累积已有544名患者使用本品治疗至少6个月、253名患者治疗1年、21名患者治疗2年。随着使用本品治疗时间的延长,不良事件发生的情况无改变。 15岁及15岁以上季节性过敏性鼻炎患者 已在2199名15岁及15岁以上成年季节性过敏性鼻炎患者中进行了临床研究,评价本品的安全性情况,每天早晨或夜间服用本品一次耐受性良好,不良反应发生率与服用安慰剂类似。在安慰剂对照的临床研究中,本品治疗组中不良事件发生率低于1%,在所有的临床研究中,嗜睡的发生率与安慰剂组相似。 6岁及14岁儿童哮喘患者 已在大约320名6岁及14岁儿童患者中进行了临床研究,评价了本品的使用情况,总体上儿童患者使用本品的安全性与成人相似,并与安慰剂接近。在一项安慰剂对照的8周临床试验中,本品治疗组中1%的患者出现的唯一比安慰剂组高且与药物相关的不良事件是头痛。但头痛发生率在两组间无显著差异。 累积已有143名6岁至14岁儿童患者使用本品治疗至少3个月,44名患者治疗6个月或更长。随着使用本品治疗时间的延长,不良事发生的情况无改变。 2至5岁儿童哮喘患者 已在大约573名2岁至5岁儿童患者中评价了本品使用情况,在一项安慰剂对照的12周临床试验中,本品治疗组中1%的患者出现的唯一比安慰剂组高且与药物相关的不良事件是口渴。但口渴的发生生率在两组间无显著差异。 累积已有426名2岁至5岁儿童患者使用本品治疗至少3个月,230名患者治疗6个月或更长,63名患者用药12个月或更长。随着使用本品治疗时间的延长,不良事件发生的情况无改变。 2至14岁季节性过敏性鼻炎儿童患者 在一项为期2周的安慰剂对照临床试验中,已在280名2至14季节性过敏性鼻炎患者中评价了本品的安全性情况。每天晚间服用本品一次的安全性情况与安慰剂组类似。在这项研究中,本品治疗组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低于1%,且未发现有与药物相关,发生率高于安慰剂组的不良反应。 上市后的经验 本品上市使用后有以下不良反应报告:超敏反应(包括过敏反应、血管性水肿、皮疹、瘙痒、荨麻疹和罕见的肝脏嗜酸性粒细胞浸润)、夜梦异常和幻觉、嗜睡、兴奋、激惹,包括攻击性行为,烦燥不安、失眠、感觉异常、触觉障碍及较罕见的癫痫发作、恶心、呕吐、消化不良、腹泻、ALT和AST升高,罕见的胆汁淤积性肝炎;关节痛,包括肌肉痉挛的肌痛;出血倾向增加,挫伤、心悸和水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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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严重高血压、糖尿病、胃十二指肠溃疡、骨质疏松症、有精神病史、癫痫病史以及青光眼患者禁用。 |
对本品中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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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药液浓度为0.154%,相当于每揿含丙酸倍氯米松50微克。 |
本品主要成分为孟鲁司特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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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在耐压容器中的药液为白色或微黄色混悬液,揿压阀门,药液即呈雾粒喷出。 |
本品为白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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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仅为鼻腔用药,不得接触眼睛,若接触眼睛,请立即用水清洗。2.使用本品14天后,症状仍未改善,请咨询医师。3.自我治疗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如需要超过3个月,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注意避免以下诱因:花粉、尘螨、动物毛屑、真菌、气味烟雾、温湿变化、情绪变化、饮食刺激等。5.儿童(尤其6岁以下小儿)、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咨询医师或药师。6.使用全身性糖皮质激素转而使用本品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7.如鼻腔伴有细菌感染,应同时给予抗菌治疗。8.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9.运动员慎用。10.本品不可过 |
口服本品治疗急性哮喘发作的疗效尚未确定。因此,不应用于治疗急性哮喘发作。 虽然在医师的指导下可逐渐减少合并使用的吸入皮质类固醇剂量,但不应用本品突然替代吸入或口服皮质类固醇。 接受包括白三烯受体拮抗剂在内的抗哮喘药物治疗的患者,在减少全身皮质类固醇剂量时,极少病例发生以下一项或多项情况: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症、血管性皮疹、肺部症状恶化、心脏并发症和/或神经病变(有时诊断为Churg-Strauss综合征——一种全身性嗜酸细胞性血管炎)。虽然尚未确定这些情况与白三烯受体拮抗剂的因果关系,但在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减少全身皮质类固醇剂量时,建议应加以注意并作适当的临床监护。 |